证名。指皮毛枯憔。出《灵枢·经脉》。多由经气不荣皮毛所致。《难经·二十四难》:“手太阴气绝,即皮毛焦。太阴者,肺也,行气温于皮毛者也。气弗营则皮毛焦,皮毛焦则津液去,津液去则皮节伤,皮节伤则皮枯毛折,
见膝阳关条。
【介绍】:北宋医家。字子允。歙县(今安徽歙县)人。年少好医,从名医庞安时学习,精晓医术,治病有良效。
【生卒】:1889~1972【介绍】:医史学家。广东东莞人。1910年毕业于香港西医大学堂,毕业后任船医等。后对中医学、医学史有所钻研,尤以医史研究兴趣浓厚。于1936年组织医史委员会,任会长。即今之
病名。出《疡医准绳》卷三。即脑疽。见该条。
小儿丹毒的刺血疗法。《幼幼集成》:“用上清磁器,轻轻敲破,取其锋锐者一枚,将箸头劈破,横夹磁针,露锋于外,将线扎紧。以磁锋正对丹毒之处,另以箸一条,于磁锋箸上轻轻敲之,其血自出。”
病名。出《备急千金要方》卷五。指肝痫、心痫、脾痫、肺痫、肾痫等。《医林绳墨》卷六:“大抵五脏之痫,各随五脏所治。皆以清痰降火为要也,或加以五脏补养之药。有风者驱其风,有痰者豁其痰,因气者清其气,因惊者
病名。见《救伤秘旨》。即肩关节脱臼。详肩甲骨出条。
五迟之一。出《小儿药证直诀》。《证治准绳·幼科》:“凡儿生至周岁三百六十日,膝骨成,乃能行。”小儿周岁以后甚至二、三岁还不能步行者为行迟。肝主筋,肾主骨,小儿肝肾不足,或哺养失宜,脾胃虚弱,元气不充,
注病之一。《诸病源候论·毒注候》:“毒者是鬼毒之气,因饮食入人腹内,或上至喉间,状如有物,吞吐不出,或游走身体,痛如锥刀所刺,连滞停久,故谓之毒注。”参见疰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