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王氏医案条。
医话著作。2卷,续编1卷。清·许豫和撰于1785年。本书以医话体裁,随笔记录诊治和读书心得,分析古方,辨解药性,并节录一些医家有关论述。全书通俗易懂,对儿科疾病证治尤多阐发。
见《湖南药物志》。为烟草之别名,详该条。
上古时代巫医,相传为帝尧之臣。
押手法之一,亦称爪切押手法。是以左手拇指指甲切压于穴位旁,以便右手持针刺入的押手方法。多用于短针进针。
证名。为外伤引起内脏损伤的总称。见《世医得效方》卷十八。因跌扑、碰撞、挤压所致。临床多见有胸胁及腹部内脏受伤。前者证见胸胁疼痛或窜痛、胀满,呼吸、咳嗽均牵掣疼痛,甚或咳血、吐血,喘促不能平卧,烦躁不安
病名。指“目之白睛变青蓝色者”(《张氏医通》卷八)。即白睛青蓝,详该条。
又称眼弦、睑弦、胞弦、目纲、目唇、眼楞。即睑缘。包括目上弦、目下弦。外连眼睑,内连睑结膜。有睫毛附生其上,靠内眦处有泪小管的二个开口。目弦有保护眼球、防御异物入侵的作用。在脏腑的连系上,与脾胃有关。
处方中某些果实或块根类药物的计数单位。如大枣三枚(去核)。一般应以大小适中者为度。为保证用量准确,后世对这类药大部分已改用重量单位,如附子、乌头、桃仁、杏仁等。
见《本草纲目》。为大蓟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