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中医中药>中医典籍>证类本草>紫真檀

《证类本草》紫真檀·

味咸,微寒。主恶毒,风毒。

陶隐居云∶俗人摩以涂风毒诸肿,亦效。然不及青木香。又主金疮止血,亦疗淋用之。

唐本注云∶此物出昆仑盘盘国也。虽不生中华,人间遍有之也。臣禹锡等谨按日华子云∶紫真陈藏器云檀树如檀。出海南。本功外,心腹痛,霍乱,中恶,鬼气,杀虫。外台秘要止血止痛至妙。凡裹缚疮,用故布帛,不宽不急,如系衣带即好。千金方∶治一切肿。以紫檀细碎,大醋和敷肿上,梅师方∶治金疮止血。急刮真紫檀末,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