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中医中药>中医典籍>竹林女科证治>初月养胎

《竹林女科证治》初月养胎·

妊娠一月名胎胚,饮食须精熟酸美,勿受御。宜食大麦,毋食腥辛。是谓才正是月足厥阴肝脉养胎,其经不可针灸。肝主筋及血,一月之时血行否涩不为力事,寝必安静,无令恐畏。此月经闭,无潮热疼痛,不可轻率服药。若素体弱及惯堕胎者,一有不安即当调治而预防之。宜大安胎饮。

大安饮胎当归(二钱) 熟地黄白术(蜜炙)川芎(煨)白芍(酒炒)续断(盐水炒) 条芩(酒炒)砂仁(不炒、去壳)桑寄生(各一钱)人参甘草荆芥穗(各五分)

水一钟半,煎七分服。

如气不顺而喘,加苏梗一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