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中医中药>中医典籍>竹林女科证治>三十六七岁经证

《竹林女科证治》三十六七岁经证·

妇人三十六七岁,若行经太多,此因血气虚甚,胃气不足,故血妄行,宜调气血,养脾胃,庶年老可无血崩之患。八珍散主之。

八珍散人参川芎熟地白芍茯苓香附(各八分)白术(蜜炙)当归(各一钱)甘草(炙,五分)

姜三片,枣二枚,水煎服。如肚痛,加玄胡索八分;潮热,加柴胡黄芩各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