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中医中药>中医典籍>竹林女科证治>十三四岁经证

《竹林女科证治》十三四岁经证·

室女十三四岁,天癸已行而忽不行,或发热,或疼痛,身体不宁,口苦面赤,寒热不定,头目晕花,此血脉壅阻也。疏经汤和气丸主之。

疏经汤白芷(七分)羌活砂仁桂枝白术(各一钱)香附(一钱二分)

姜三片,葱白三茎,水煎空心热服。

如身体不热不痛,羌活桂枝减半,加当归川芎各一钱;血攻心痛,加干膝(炒令烟尽)、玄胡索各三分;嗽痰气急,加半夏(制)、桔梗杏仁(去皮尖)、五味子各三分。

和气丸

浓朴(姜制,五钱)陈皮藿香(如炒少用)白术(蜜制) 玄胡索枳壳(麸炒,各三钱)香附(五钱,童便制)草果甘草砂仁小茴(各二钱)木香(三钱)

上为末,蜜丸,或为散。每服二钱,空心白汤下。

如不发寒热,去草果藿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