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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医部》博物汇编艺术典医部全录卷401至卷401·

古今图书集成医部全录卷四百一

小儿未生胎养门

列女传

胎教论

古者妇人妊子,寝不侧,坐不边,立不跸,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视邪色,耳不听淫声,夜则令瞽诵诗道正事,如此则生子形容端正,才过人矣。

千金方 【唐·孙思邈】

养胎论

旧说凡受胎三月,逐物变化,禀质未定。故妊娠三月,欲得观犀象猛兽珠玉宝物,欲得见贤人君子盛德大师,观礼乐钟鼓俎豆军旅陈设,焚烧名香,口诵诗书古今箴诫,居处简静,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弹琴瑟,调心神,和情性,节嗜欲,庶事清净,生子皆良,长寿,忠孝仁义,聪慧无疾,斯盖文王胎教者也。

儿在胎,日月未满,阴阳未备,腑脏骨节皆未成足。故自初妊迄于将产,饮食居处皆有禁忌。

姙娠食羊肝,令子多厄;食山羊肉,令子多病。

妊娠食驴马肉,令子延月;食骡肉,产难。

妊娠食兔肉犬肉,令子无音声并缺唇。

妊娠食鸡肉糯米,令子多寸白虫。

妊娠食鸡子及干鲤鱼,令子多疮。

妊娠食椹并鸭子,令子倒出心寒。

妊娠食雀肉并豆酱,令子满面多(黑干)黯黑子。

妊娠食雀肉饮酒,令子心淫情乱,不畏羞耻。

妊娠食鳖,令子短项。

妊娠食冰浆,绝胎。

妊娠勿向非常地大小便,必半产杀人。

除之才曰:妊娠三月名始胎。当此之时,未有定仪,见物而化。欲生男者操弓矢,欲生女者弄珠玑。欲子美好,数视璧玉;欲子贤良,端坐清虚。是谓外象而内感者也。

妇人良方 【宋 陈自明】

胎教论

巢氏《病源论》:妊娠一月名胎胚,足厥阴脉养之;二月名始膏,足少阳脉养之;三月名始胎,手心主脉养之。当此之时,血不流行,形象始化,未有定仪,因感而变。欲子端正庄严,常口谈正言,身行正事。欲生男,宜佩弦,执弓矢;欲生女,宜佩韦,施环佩。欲子美好,宜佩白玉;欲子贤能,宜看诗书。是谓外象而内感者也。四月始受水精以成其血脉,手少阳脉养之;五月始受火精以成其气,足太阴脉养之;六月始受金精以成其筋,足阳明脉养之;七月始受木精以成其骨,手太阴脉养之;八月始受土精以成肤革,手阳明脉养之;九月始受石精以成毛发,足少阴脉养之;十月五脏六腑关节人神皆备。此其大略也。又五脏论有称耆婆者论:一月如露珠;二月如桃花,三月男女分;四月形象具;五月筋骨成;六月毛发生;七月游其魂,儿能动左手;八月游其魄,儿能动右手;九月三转身;十月受气足。更有《颅顖经》云:一月为胎胞,精血凝也;二月为胎形,成胚也;三月阳神为三魂;四月阴灵为七魄;五月五行,分五脏也;六月六律,定六腑也;七月精开窍通光明也;八月元神具降真灵也;九月宫室罗布以定生人也;十月受气足,万象成也。今推究数说:如五脏论者类,皆浅鄙妄托其名;至于三藏佛书且涉怪诞,漫不可考。今按《颅顖经》三卷云,中古巫方所撰;某巢氏论妊娠至三月始胎之峙,欲谈正言、行正事、佩弦韦、执弓矢、施环佩、佩白玉、读诗书之类,岂非胎教之理乎?尝试推巢氏所论,云妊娠脉养之理。若足厥阴肝脉也,足少阳胆脉也,为一脏腑之经,余皆如此。且四时之令,必始于春木,故十二经之养始于肝,所以养胎在一月二月。手心主心包络脉也,手少阳三焦脉也,属火而夏旺,所以养胎在三月四月。手少阴手太阳乃心脉也,以君主之官,无为而尊也。足太阴脾脉也,足阳明胃脉也,属土而旺长夏,所以养胎在五月六月。手太阴肺脉也,手阳明大肠脉也,属金而旺秋,所以养胎在七月八月。足少阴肾脉也,属水而旺冬,所以养胎在九月。又况母之肾脏系于胎,是母之真气,子之所赖也。至十月儿于母腹之中,受足诸脏气脉所养,然后待时而生。此论奥微而有至理。世更有明之者,亦未有过于巢氏之论矣。余因述其说。

巢氏论曰:阳施阴化,精气有余,两胎有俱男俱女者。《道藏经》云:妇人月信止后一日、三日、五日,值男女旺相日阳日阳时交合,有孕多男。若男女禀受皆壮则多子,一或怯弱则少子。《颅顖经》云:阳盛发阴,当孕成男。六脉诸经,皆举其阴。又云:三阳所会则生男,三阴所会则生女。葛仙翁《肘后方》云:男从父气,女从母气。《圣济经》云:天之德,地之气,阴阳之至和,流薄于一体。因气而左动则属阳,阳资之则成男;因气而右动则属阴,阴资之则成女。《易》称干道成男,坤道成女,此男女之别也。凡妊娠有疾,投以汤药,衰其大半而已,使病去母安,胎亦无损矣。

【注 按东垣、丹溪云:经水断后一二日,血海始净,精胜其血,感者成男;四五日后,血脉已旺,精不胜血,感者成女。盖父精母血,因感而会。精之施也,血能摄精,故成男,此万物资始于干元也。血之行也,精不能摄,故成女,此万物资生于坤元也。阴阳交媾,胚胎始凝,所藏之处,名曰子官。一系在下,上有两岐,一达于左,一达于右。精胜其血,则阳为之主,受气于左子宫而男形成;精不胜血,则阴为之主,受气于右子宫而女形成。此二先生之确论也。若夫妊娠药饵宜禁,当参本门考之。】

褚氏云:男女之合,二情交畅。阴血先至,阳精后冲,血开裹精,精入为骨而男形成矣。阳精先入,阴血后参,精开裹血,血入为本而女形成矣。阳气聚面,故男子面重,溺死者必伏;阴气聚背,故女子背重,溺死者必仰。走兽溺死,仰伏皆然。阴阳均至,非男非女之身;精血散分,骈胎品胎之兆。父少母老,产女必羸;母壮父衰,生男必弱。古之良工,首察乎此。气受偏瘁,与之补之。补羸女则养血壮脾,补弱男则滋肾节色。羸女宜及时而嫁,弱男宜待壮而婚。此疾外所务之本,不可不察也。

马益卿先生论曰:胎教产图之书,不可谓之迂而不加信,然亦不可狎犯之。方今俚俗之家,与不正之属,将息避忌,略不如仪,或药毒不消,或产于风露,无产厄而子母均安者,亦幸有之。若保胎之法,须多方豫养,方无后患。如邻家有所兴修,亦或犯其胎气,令儿破形殒命。如刀犯者形必伤,泥犯者窍必塞,打击者色青黯,系缚者相拘挛。如此等验。有如指掌,不可不慎也。

孕元立本章

有太初,有太始。混沌一判,既见气矣,故曰太初;既立形矣,故曰太始。气初形始,天地相因,生生化化,品物彰矣。故曰大哉干元,万物资始;至哉坤元,万物资生。

【注 吴褆注云:混沌未判,则气形俱泯;混沌既判,则气形已分。既见气矣,是为太初;既立形矣,是为太始。太初者,凡有气之所本,故天得之以统元气;太始者,凡有形之所本,故地得之以统元形。天地交泰,相因为气形,生生者得所以生,化化者得所以化,品物流行而形色名干彰矣。大哉干元,太初之所寓也,故以万物之资始为言。至哉坤元,太始之所寓也,故以万物资生为言。惟万物资始资生于乾坤,故干元则兆象至,坤元然后形无不成。】

有生之初,虽阳予之正;育而充之,必阴为之主。

【注 薛左丞注阴阳离合论曰:天覆地载,万物方生。未出地者,命曰阴处,名曰阴中之阴;既出地者,命曰阳处,名曰阴中之阳。阳予之正,阴为之主。王冰谓阳施正气,万物方生;阴为之主,群形乃立。《字说》:始而生之者天地也,育而充之者人也。】

因形移易,日改月化,坤道之代终也。

【注 《列子》周穆篇尹文先生曰:因形移易谓之化。《庄子》田子方篇曰:消息盈虚,一晦一明,日改月化,日有所为,而莫见其功。《易》坤卦文言曰: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地之承天,其无成而有终也,岂迫于不得已耶?盖道之所在,万物失之则死,得之则生,有生之类,听命于此。故无成而代有终者,以道言也。】

谓之妊,阳既受始,阴壬之也。

【注 《字说》:壬子谓之妊。壬一阳也,二阴也,阳既受始,阴乃壬之。解曰:壬阳水之干也,位在亥子之间。阴至亥极矣,阳复受胎,而谓之妊于壬,至子然后生。】

谓之胞,巳为正阳,阴包之也。

【注 巳,正阳也,而阴能包之,阴与阳更用事故也。巳者孟夏之月,于卦为干,纯阳用事,故诗谓之正月。正月者正阳之月也,阴方用事而为物之主,则虽正阳,亦在所包,而退听焉。】

谓之胚,未成为器,犹云坯也。

【注 《说文》:瓦未烧者谓之坯。胚,妇孕一月也。《字说》:胚未成为器,犹坯也。】

谓之胎,既食于母,为口以也。

【注 《说文》:胎,妇孕二月也。《字说》:元胎,既食于母,为口以焉。】

若娠,则以时动也。

【注 《字说》:女娠以时动。】

若怀,则以身依之也。

【注 《字说》:心所怀则身依焉,目隶焉。】

天之德,地之气,阴阳之至和,相与流薄于一体。

【注 《灵枢经》曰:天之在我者德,地之在我者气,德流气薄而生者也。】

惟能顺时数,谨人事,勿动而伤,则生育之道得矣。

【注 自一月积之至于十月,所谓时数也。保卫辅冀,防闲忌慎,适其宜,所谓人事也。】

观四序之运,生长收藏,代出万物,仪则咸备,而天地之气未始或亏者,盖阴阳相养以相济也。

【注 阴阳离合论曰:天覆地载,万物方生。阳予之正,阴为之主。故因春生,因夏长,因秋收,因冬藏,失常则天地四塞。《庄子》天地篇曰:流动而生物。物生成理谓之形。形体保神,各有仪则谓之性。昧者曾不知此,乃欲拂自然之理,谬为求息之术,方且推生死于五行,蕲补养于药石,以伪胜真,以人助天,虽或有子,孕而不育,育而不寿者众矣。昔人论年老有子者,男不过尽八八,女不过尽七七,则知气血在人,固自有量。夫岂能逃阴阳之至数哉!】

天真论天真论 即《素问》上古天真论。:帝曰:有其年已老而有子者何也?岐伯曰:此其天寿过度,气脉常通,而肾气有余也。此虽有子,男不过尽八八,女不过尽七七,而天地之精气皆竭矣。

【注 虽老而生子,子寿亦不能过天癸之数。】

凝形殊禀章

天地者,形之大也。阴阳者,气之大也。惟形与气,相资而立,未始偏废。

【注 《庄子》则阳篇太公调曰:天地者,形之大者也。阴阳者,气之大者也。气以形载,形以气充。惟气与形,两者相待,故曰相资而立,未始偏废。】

男女媾精,万物化生,天地阴阳之形气寓焉。

【注 《系辞》曰:天地絪蕴,万物化醇;男女媾精,万物化生。】

语七八之数,七少阳也,八少阴也,相感而流通,故女子二七天癸至,男子二八而精通,则以阴阳交合而兆始故也。

【注 岐伯曰:女子二七而天癸至,任脉通,冲脉盛,月事以时下,故能有子。男子二八肾气盛,精气隘泻,阴阳和,故能有子。传曰:女子十四,有为人母之道,四十九绝生育之理,男予十六有为人父之道,六十四绝阳化之理。】

语九十之数,九老阳也,十老阴也,相包而赋形,故阴穷于十,男能围之,阳穷于九,女能方之,则以阴阳相生而成终故也。

【注 《字说》:阴穷于十,围之者男;阳穷于九,方之者女。九有变也,女足以方之。十无变也,男足以围之。解曰:男有室,所以围阴于外;女有家,所以方阳于内。《易》曰:妇人之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围,圆也,君道也,夫道也。圆则可以制义而行。方,仁也,臣道也,妇道也,方则从一而已。男从围,与规从夫同意。女从仁,与臣从仁同意。】

元气孕毓,皆始于子。自子推之,男左旋,积岁三十而至已;女右旋,积岁二十而至巳。巳为正阳,阴实从之。自巳怀壬,男左旋十月而生于寅,女右旋十月而生于申。申为三阴,寅为三阳,而生育之时着矣。其廪赋也,体有刚柔,脉有强弱,气有多寡,血有盛衰,皆一定而不易也。

【注 十九难曰:男子生于寅,寅为木,阳也。女子生于申,申为金,阴也。杨氏注云:元气起于子,人之所生也。男从子左行三十,女从子右行二十,俱至于已,为夫妇怀妊也。古者男子三十,女年二十,然后行嫁娶。十月而生者,男从巳,左行至寅为十月,故男行年起于丙寅,女从巳,右行至申为十月,故女行年起于壬申。】

以至分野异域,则所产有多寡之宜;吉事有祥,则所梦各应其类。是故荆扬薄壤多女,雍冀厚壤多男。熊罴为男子之祥,蛇虺为女子之祥。是皆理之可推也。

【注 《周官职》方氏:扬州其民三男五女,荆州其民一男二女,雍州其民三男三女,冀州其民五男三女。《诗》斯干篇:吉梦维何?维熊维罴,维虺维蛇,大人占之。维熊维罴,男子之祥。维虺维蛇,女子之祥。】

胎化之法,有所谓转女为男者,亦皆理之自然。如食雄鸡,取阳精之全于天产者;带雄黄,取阳精之全于地产者。

【注 《千金方》:转女为男丹参丸,用东门上雄鸡头。又方:取雄黄一两,绛囊盛带之。《本草》:丹雄鸡,补虚温中,通神杀毒,其肝补肾,其冠血益阳。雄黄,人佩之,鬼神不能近,毒物不能伤。】

操弓矢,借斧斤,取刚物之见于人事者,气类潜通,造化密移,必于三月兆形之先。盖方仪形未具,阳可以胜阴,变女为男,理固然也。

【注 巢氏论云:妊娠三月始胎,形象始化,未有定仪,见物而变。欲得男者,操弓矢,食雄鸡。】

气质生成章

具天地之性,集万物之灵,阴阳平均,气质完备,成其形尔。然而奇耦异数,有衍有耗;刚柔异用,或强或羸。血荣气卫,不能逃于消息盈虚之理,则禀质之初,讵可一概论耶?是以附赘垂疣,骈拇枝指,侏儒跛蹩,形气所赋有如此者。疮疡痈肿,聋盲喑痖,瘦瘠疲瘵,气形之病有如此者。然则胚胎造化之始,精移气变之后,保卫辅翼,固有道矣。

【注 《孝经》云:天地之性人为贵。《书》泰誓曰:惟人万物之灵。】

天有五气,各有所凑;地有五味,各有所入。所凑有节适,所入有度量。凡所畏忌,悉知戒慎。资物为养者,理固然也。故寝兴以时,出处以节。

【注 六节藏象论曰: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王冰云:天以五气食人者,臊气凑肝,焦气凑心,香气凑脾,腥气凑肺,腐气凑肾。地以五味食入者,酸味入肝,苦味入心,甘味入脾,辛味入肺,咸味入肾也。】

可以高明,可以周密,使雾露风邪,不得投间而入,因时为养者,理宜然也。故必调喜怒,寡嗜欲。

胎杀避忌产前将护法

一受孕之后,切宜避忌胎杀所游。如经云:刀犯者形必伤,泥犯者窍必塞,打击者色青黯,系缚者相拘挛,甚至母殒,祸如反掌。

月游胎杀

立春在房床。

惊蛰在户。

单扇也。《入门》云:在窗户。

清明在门。

双扇也。《入门》云:在门堂。

立夏在灶。

芒种在母身。

《入门》云:在身床。

小暑在灶。

《入门》云:在床仓。

立秋在碓。

《京本》云:在正北方。

白露在厨前。

《入门》云:在厕户。

寒露在门。

《入门》云:在门房。

立冬在户及厨。

《入门》云:在床房。

大雪在垆及灶。

小寒在房母身。

《入门》云:在床房。

十干日游胎杀

甲己日占门。

乙庚日占碓磨。

丙辛日占井灶。

丁壬日占厨廨。

戊癸日占米仓。

十二支日游胎杀

子丑日占中堂。

寅卯辰酉日占灶。

巳午日占门。

未申日占篱下。

戌亥日占房。

以上禁忌,总要全不修理为高。

六甲旬游胎杀

甲子旬游窻碓。

甲戌旬游正厅。

甲申旬游中庭。

甲午旬游房内。

甲辰旬游房中。

甲寅旬游二□。

太史局日游胎杀

每遇癸已、甲午、乙未、丙申、丁酉五日在房内北。

庚子、辛丑、壬寅三日在房内南。

癸卯一日在房内西。

甲辰、乙巳、丙午、丁未四日在房内东。

六成六己日在房内中。余日在外无占。

凡游神在房内,不宜于方位上安床帐,及扫舍皆凶。又有小儿杀及本年三杀,及产母身黄定命,皆不可犯。凡妊娠之后,将此贴于房内,常照见之。切不可穿凿、修掘、移徙、钉击篱壁、重物辗压之类。犯之,重则胎死腹中,母亦不利;轻则子受其殃,成人之后,必定破形,拳挛跛缩喑痖。犯之极验。

食忌论

受孕之后,一切宜忌不可食之物,非惟有感动胎气之戒,然于物理亦有厌忌者。设或不能戒忌,非特延月难产,亦能令儿破形母损,可不戒哉!

食螃蟹,令子横生。

食豆酱合藿香,食之堕胎。

食生姜,令子多指生疮。

食虾蟆鳝鱼,令儿喑痖。余物已见《千金方》。

如此之类,无不验者,则知圣人胎教之法矣。

孕妇药忌歌

蚖斑水蛭地胆虫,乌头附子配天雄。踯躅野葛蝼蛄类,鸟啄侧子及虻虫。牛黄水银并巴豆,大戟蛇蜕及蜈蚣。牛膝藜芦并薏苡,金石锡粉黄雌雄。牙硝芒硝牡丹桂,蚚蜴飞生及(上庶下虫)虫。代赭蚱蝉胡粉麝,芫花薇(艹衔)草三棱。槐子牵牛并皂角,桃仁蛴螬和茅根。欓根硇砂与干漆,亭长波流菵草中。瞿麦(艹闾)茹蟹爪甲,猬皮赤箭赤头红。马刀石蚕衣鱼等,半夏南星通草同。干姜蒜鸡及鸡子,驴肉兔肉不须供。切须有妊胎前忌,可免婴儿疾厄凶。

格致余论 【元 朱震亨】

慈幼论

古之胎教,具在方册,愚不必赘。若夫胎孕致病,事起茫昧,人多玩忽,医所不知。儿之在胎,与母同体,得热则俱热,得寒则俱寒,病则俱病,安则俱安。母之饮食起居,尤当慎密,不可不知也。

胎感论

成胎以精血之后先分男女者,褚澄之论也。愚切惑焉。后阅李东垣之方有曰:经水断后一二日,血海始净,精胜其血,感者成男;四五日后,血脉已旺,精不胜血,感者成女。此论亦为未莹。何以言之?《易》曰:干道成男,坤道成女。夫乾坤,阴阳之性情也。左右,阴阳之道路也。男女,阴阳之仪象也。父精母血,因感而会。精之泄,阳之施也。血能摄之,阴之化也。精成其骨,此万物之始于干元也。血成其胞,此万物资生于坤元也。阴阳交姤,胎孕乃凝。胎之所居,名曰子宫。一系在下,上有两岐,一达于左,一达于右。精胜其血及刚日阳时感者,则阳为之主,受气于左子宫而男形成。精不胜血,及柔日阴时感者,则阴为之主,受气于右子宫而女形成。或曰:分男分女,吾知之矣,其有双胎者将何如?曰:精气有余,岐而分之,血因分而摄之故也。若夫男女同孕者,刚日阳时,柔日阴时,感则阴阳混杂,不属左,不属右,受气于两岐之间者也。亦有三胎四胎五胎六胎者,犹是而已。或曰:其有男不可为父,女不可为母,与男女之兼形者,又若何而分之耶?予曰:男不可为父,得阳气之亏者也。女不可为母,得阴气之塞者也。兼形者,由阴为驳气所乘,而为状不一。以女兼男形者有二:一则遇男为妻,遇女为夫;一则可妻而不可夫。又有下为女体,上具男之全形,此又驳之甚者也。或曰:驳气所乘,独见于阴,而所成之形,又若是之不同耶?予曰:阴体虚,驳气易于乘也。驳气所乘,阴阳相混,无所为主,不可属左,不可属右,受气于两岐之间,随所得驳气之轻重而成形,故所兼之形,有不可得而同也。

虞抟曰:右,丹溪此论,极造精微,发前人之未发。是知男女之分,已定于万物资始干元之际,阴阳交姤之时。昧者不悟是理,妄有转女为男之法,惑矣。夫万物皆资始于干元,独男女之分,不资始于干元乎?按妇人妊娠四月欲知男女法,左脉疾为男,右脉疾为女,俱疾为生二子。又遣姙娠人面南行,从后呼之,左回首者是男,右回首者是女。又看上圊时,夫从后急呼之,左回首者是男,右回首者是女也。右,丹溪云:男受胎在左子宫,女受胎在右子官。斯言大契是说也。盖男胎在左则左重,故回首时慎护重处而就左也。女胎在右则右重,故回首时慎护重处而就右也。推之于脉,其义亦然。胎在左则血气护胎而盛于左,故脉亦从之而左疾为男,左大为男也。胎在右则血气护胎而盛于右,故脉亦从之而右疾为女,右大为女也。亦犹经云:阴搏阳别,谓之有子。言受胎处在脐腹之下,则血气护胎而盛于下,故阴之尺脉鼓搏有力,而与阳之寸脉殊别也。又如痈疖发上则血气从上而寸脉盛,发下则血气从下而尺脉盛,发左则血气从左而左脉盛,发右则血气从右而右脉盛也。丹溪以左大顺男,右大顺女,为医人之左右手,盖智者之一失也。

奇效良方 【明 方贤】

形质受胎之始论

太初者,凡有气之本也,天得之以统气。太始者,有形之本也,地得之以统形。故轻清为天,禀阳刚健而立乎上;重浊为地,积阴柔顺而处乎下。感坤德而行化,应干道以经营。是以天地相因,生生化化,品物彰矣。《易》曰:大哉干元,万物资始。故阳施阴化,血气和调,感而为妊者,亦资始资生之理也。夫兆形之初,命门先具。天一生水,壬为阳水,合丁之阴火而生丙,为命门,然后生心,心主血脉。丙为阳火,合辛之阴金而生庚,有心然后生肺,肺主皮毛。庚为阳金,合乙阴木而生甲,有肺然后生肝,肝主筋爪。甲为阳木,合己之阴土而生戊,有肝然后生脾,脾主肌肉。戊为阳土,合癸之阴水而生壬,有脾然后生肾,肾主骨髓。故脏合于五行,本其性情,互相克制,及其配合,互相生成。且妊娠胚胎怀抱于此者,乃在母腹中之事,皆有经之可证也。所谓妊者,食气于母,所以养其形;食味于母,所以养其精。滋育气味为本,故天之五气,地之五味,母既食之,而胎又食之,外则充乎形质,内则滋乎胎气,皆借气味之养育也。今胎之所食,始起厥阴也。《圣济经》云:原四时所化,始于木也。究十二经之所养,始于肝也。故一月血凝,足厥阴肝经养之。胆乃肝之腑。二月胚兆,足少阳胆经养之。三月阳神为魂,木生火,手心主包络经养之。四月阴灵为魄,手少阳三焦经养之。五月五行分五脏,火生土,足太阴脾经养之。六月六律定六腑,足阳明胃经养之。七月七情开七窍通光明也,土生金,手太阴肺经养之。八月八景神具,济真灵也,手阳明大肠经养之。九月宫室罗布,以定精也,足少阴肾经养之。十月气足,万象成也,是太阳膀胱经养之。自肝为始,脏腑相滋,各养三十日,此食于母以养其精也。且手太阳小肠经、手少阴心经,此二经不在十月养经之数。平居之日,在下为月水;有胎之时,在上为乳汁,故不养于胎也。夫胚胎之兆始也,受水精而成血脉,受火精而成气,受金精而成筋,受木精而成骨,受土精而成肤革皮毛,五行具而百骸皆备,此所以集万物之灵也。倘有奇耦之充耗,刚柔之强弱,荣卫之盈虚、一时所感,乃于气形禀赋之始,此皆冥默之中,禀于清者,其子聪明智慧,寿而且康;禀于浊者,愚痴不寿。要在节欲以全其真,阴阳配合得子必寿。《素问》云:阴精所奉,其人寿也。昔有人妻妾多而无子,择良家未笄之女相配亦无子。曰:求男有道乎?褚澄曰:合男女必当其年。男虽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虽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此皆阴阳之气完实,然后交合,则交而孕,孕而育,育而为子坚壮强寿。今未笄之女,天癸始至,已近男色,阴气早泄,未完而伤,未实而动,是以交而不孕,孕而不育,育而子脆不寿。此配合太早,有伤阴阳,以无子也。有妇人所产皆女者,多欲之过也。所产皆男者,此男子节欲借精,以妇人经行后一日三日五日,于夜半时生气泻精,受妊必男;经行后二日四日六日泻精者,受妊皆女。若过六日泻精者,受妊皆女。若过六日已后,包络新血已满,虽交终难成孕。今删葺节要,识者鉴之。

小儿初生总说

夫人禀阴阳二气而生,得患起自三焦。然冠壮易明,童幼难治。一云不能察其幼小者,是以别为一家调理耳。且小儿所禀形质寿命长短者,全在乎精血,二者和而有妊,在母之胎中十月而生。大抵寿夭穷通,聪明愚痴,皆以预定,岂能逃乎。

育婴家秘 【明 万全】

胎养以保其真

妊子论云:夫至精才化,一气方凝,始受胞胎,渐成形质,子在腹中,随母听闻。自妊娠之后,则须行坐端严,性情和悦,常处静室,多听美言,令人诵读诗书,陈说礼乐,耳不闻非言,目不观恶事。如此则生男女福寿敦厚,忠孝贤明,不然则生男女多鄙贱不寿而愚顽,此所谓因外象而内感也。昔太任怀文王,耳不听恶声,目不视恶色,口不出恶言。世传胎教之道,此之谓也。

妊娠三月名胎始。当此之时,血不流行,形象始化,未有定仪,见物而变。须知端正严庄,当令母见贵人,不可见状貌丑恶人也。欲生男,宜操弓矢,乘壮马;欲生女,宜着珥珰,施环佩。欲子美好,宜玩白璧,视孔雀;欲子贤能宜看诗书,务和雅。吾见鄙俗妇人怀胎时,看搬傀儡、装神像、舞猴戏者,后来生子,貌多肖之。

胎养之法,有所谓转女成男者,亦皆理之自然也。如食雄鸡,取阳精之全于天产者;带雄黄,取阳气之全于地产者;操弓矢,借斧斤,取--之见于人事者。气类潜通,造化秘密,必于三月兆形之先,仪象未具,阳可以胜阴,变女为男,理固然也。

天有五气,各有所凑;地有五味,各有所入。所凑有节适,所入有度量。凡所畏忌,悉当戒惧,资物以为养者,理固然也。以至调喜怒,节嗜欲,作劳不妄,而气血从之。皆所以保摄妊娠,使诸邪不得干焉。苟为不然,方禀受之时,一失调养,则内不足以为守中,外不足以为强身,气形弗充,而疾病因之。如食兔缺唇,食犬无声,食杂鱼而疥癣之属,皆以食物不戒之故也。心气大惊而颠疾,肾气不足而解顖,脾胃不和而羸瘦,心气虚乏而神不足之类,皆以气血不调之故也。

全尝由此推广之。儿在母腹中,借母五脏之气以为养也。苟一脏受伤,则一脏之气失养而不足矣。如风则伤肝,热则伤心与肺,湿则伤脾,寒则伤肾,此天之四气所伤也。酸多则伤肝,苦多则伤心,甘多则伤脾,辛多则伤肺,咸多则伤肾,此地之五味所伤也。怒则伤肝,喜则伤心,思则伤脾,忧则伤肺,恐则伤肾,此人之七情所伤也。是以风寒暑湿则避之,五味之食则节之,七情之感则绝之,皆胎养之道也。若夫勿登高,勿临险,勿独处暗室,勿入庙社,勿恣肥甘之味,勿啖瓜果之物,勿游犯禁之方,所调护辅翼者,各有道也。如不利嗣息或骄倨太甚者,动必成咎。

妊娠有疾,不可妄投药饵。必在医者审度病势之轻重,药性之上下,处以中庸,不必多品。视其病势已衰,药宜便止,则病去于母,而子亦无殒矣。

全尝集女科,凡孕妇无疾不可服药。设有疾只以和胎为主,中病即已,勿过用剂也。故孕妇之病,宜柴胡和胎饮主之。

医学正传 【明 虞抟】

小儿总论

尝闻小方脉科,古人谓之哑科,最费调治。诚哉是言也!盖以婴儿之流,难问证难察脉耳。抑且脏腑脆嫩,而孟浪之剂,与夫峻寒峻热之药,俱不可轻用。试详论之:夫孺子之在襁褓中也,内无七情六欲之交战,,外无大风大寒之相侵,奚其幼科之疾,若是之繁且甚与?抑考其证,大半胎毒而小半伤食也。其外感风寒之证,什一而已。曰变蒸、曰痘疹、曰斑烂、曰惊悸、曰风癎、曰发搐、曰痰壅、曰赤瘤、曰白秃、曰解颅、曰重舌木舌,已上数证,岂非孕母不谨胎毒之所致与?夫小儿之在胎也,母饥亦饥,母饱亦饱,辛辣适口,胎气随热,情欲动中,胎息辄躁,或多食煎煿,或恣味辛酸,或嗜欲无节,或喜怒不常,皆能令子受患。先正所谓古者妇人妊子,寝不侧,坐不边,立不跸,不食邪味等语,厥有旨哉!其饮食男女养胎幼幼之法,必深得造化生生不息之意。故古人多寿考,儿少夭折者,即此之由也。尝见今有禀性温良之妇,有娠不嗜欲纵口,生子少病而痘疹亦稀,亦可以为师法矣。

博集方论 【明 郭子章】

未生

蔡氏曰:小儿在母腹中,其母罔知禁忌,或好食辛辣之物,或恣意淫欲,以此蕴毒,流注小儿经络,他日发为疮疡痘疹,职此之由。

《指掌图》曰:夫婴儿在胎,禀阴阳五行之气,以生脏腑百骸,气血筋脉。其形虽具,肌体未实,骨格未成,阳气既足,阴血未全,所以不可太饱暖以消其阴,此丹溪先生之大戒也。然儿在腹中,必借母气血所养。故母热子热,母寒子寒,母惊子惊,母弱子弱,所以有胎热胎寒胎惊胎弱之证。

新安方广曰:按疮疹之源,盖由母妊娠之时,饮食煎炒炙煿,厚味醇酒,儿在腹中浸渍,食母秽血,蕴而成毒,伏于五脏之间。及生之后,或因外感风寒,内伤生冷,跌扑惊恐,时气流行,触动郁火,发于肌肤之间,心脏之毒为斑,肺脏之毒为疹,肝脏之毒为水泡疮,脾脏之毒为脓泡疮。小儿禀厚毒少,气血调匀,表里充实,则易发易靥。苟或禀弱毒胜,表里虚,气血弱,必须医药调治,庶几有生。

拙者曰:诸公之论,犹是古人胎教遗意。婴孩之疡,痘疹最厉,父母罹此,孰不痛悼。顾达者委命,愚者尤神,孽自己作,谁则知之!彼笄黛者流,目不辨书,责在人父。父为母诵说,母为儿保练,庶几培根清源之助。余闻妇有身者,别寝处,淡饮食,谨视听,免而男女端正智慧,坚强健固,微独省胎毒免痘厉已矣。故与其痛悼于后,孰若谨严于初。

古今医统 【明 徐春甫】

妊妇不守禁忌生子多疾论

古人胎养胎教之方,最为慎重。所以上古之人,多寿多贤,良有以也。世之妇人妊子,既能如《列女传》所云矣。又要饮食清淡,饥饱适中,自然妊娠气清,身不受病,临产易生,子疾亦少,痘疹亦稀,此为气血贯通所感明验。夫何后世风俗渐偷,鲜能悟道,男妇纵欲,无往弗胜,怀孕之时,殊不加意,以致临产气血乖张,不能顺应,生儿下地,惊搐无时。此盖胎坤受毒,病种渊深,虽良医神剂,莫之能为。

医学入门 【明 李梴】

胎杀禁忌

凡胎杀所在,不宜修整。虽邻家兴动,孕妇当避。纵不堕胎,令儿破形。色青体挛,窍塞夭殒。

生子所向方

子午卯酉日宜西南,寅申巳亥日西北,辰戌 未日东南。

丹参圆 【《千金方》】 治妇人始觉有妊养胎,并转女为男。

丹参 续断 芍药 白胶 白朮 柏子仁 甘草各二两 人参 芎藭 干姜各三十铢 吴茱萸 橘皮 当归各一两十八铢 白芷 贵冠红缨烧灰,各一两 干生地黄一两五钱 芜荑十八铢 犬卵一具干 东门上雄鸡头一枚

右十九味为末,蜜和丸如梧子大,酒服十丸,日再,稍加至二十丸。

柴胡和胎饮 【《育婴家秘》】 治孕妇有疾,当以此方为主,自无损于其子。

柴胡 黄芩条实沉水者佳 白朮无油者佳 当归身酒洗 白芍 陈皮 甘草 紫苏茎叶

右八味,以柴胡、黄芩、白朮为君,芩、朮二味乃安胎之圣药;当归、白芍为臣;陈皮、甘草、紫苏为佐。挟伤风者,加葛根、葱白。挟伤食者,加枳売、神曲,挟热者,加知母、石膏。胸满者,加枳壳、桔梗。腹满者,加大腹皮。胎中痛者,加枳壳、砂仁。漏下者,加阿胶、陈艾叶。如方加减,不可轻忽。水煎,食前服。

单方

转女为男:取原蚕矢十枚,井花水服之,日三。【《千金方》,下同】

又取弓弩弦一枚,绛囊盛带妇人左臂。一法以系腰下,百日去之。

又取雄黄一两,绛囊盛,带左腰间。要女者,带雌黄右腰间。

又以斧一柄,于产妇卧床下置之,仍系刃向下,勿令人知。如不信者,待鸡抱卵时,依此置于窠下,一窠鸡子尽为雄也。

萱草一名宜男草,妊妇佩之。【《妇人良方》,下同】

雄鸡长尾拔三茎,置孕妇席下,勿令知之。

取夫头发手足爪甲,铺孕妇席下,亦勿令知。

医案

《列女传》曰:太任,文王之母,挚任氏之仲女也,王季娶以为妃。太任之性,端一诚庄,惟德之行。及其娠文王,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淫声,口不出敖言。生文王而明圣,太任教之,以一而识百,卒为周宗。君子谓太任为能胎教。

李东垣曰:李叔和问:申年以来得一子,至一岁以后,身生红丝瘤,不救。后生四子,一二岁皆病瘤而死。何缘至此?翼日见之,谓曰:汝乃肾中伏火,精气中多有红丝,以气相传,生子故有此疾,俗名胎瘤是也。子试观之,果如其言。遂以滋肾丸数服以泻肾中火邪,补真阴不足。忌酒酢辛煿热物。其妻与六味地黄丸以养阴血。受胎五月之后,以黄芩、白朮二味作散,啖五七服。后生三子,前证不复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