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征》龙骨·
主治脐下动也。旁治烦惊失精。
以上一方,龙骨四两。桂枝加龙骨牡蛎汤证曰∶失精、少腹弦急。天雄散,证阙。(说在术部中)蜀漆散,证不具也。(说在互考中)
以上三方,龙骨三两,或诸药等分。柴胡加龙骨牡蛎汤证曰∶烦惊。
以上一方,龙骨一两。(说在外传中)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证曰∶烦躁。
以上一方,龙骨二两,而亦四两之例。
上历观此诸方,龙骨所治惊狂烦躁失精也。无容疑者,为则每值有其证者,辄用之而间有无效者,于是乎中心疑之。居数岁,始得焉。其人脐下有动而惊狂、或失精、或烦躁者,用龙骨剂,则是影响。其无脐下动者而用之,则未见其效。由是观之,龙骨之所主治者,脐下之动也。而惊狂失精烦躁,其所旁治也。学人审诸。
【互考】蜀漆散条,所谓疟者,是寒热发作有时也;而其有脐下动者,此散所主治也;无脐下动者,而用之,则未见其效。
【辨误】龙骨之说,或曰毙也,或曰石也,诸说终无有一定也。为则按∶譬如人物乎,父精母血,相因为体,人人而所知也。虽然,果然之与,不孰究论之龙骨亦然。究论何益之有?至如其效用,则此可论也可择也,不可不知也。
【品考】龙骨以能化者为上品也。有半骨半石之状者,是未化也。取龙骨法,如取石膏法也。
打碎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