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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征》附子·

主逐水也;故能治恶寒、身体四肢及骨节疼痛,或沉重,或不仁,或厥冷,而旁治腹痛、失精、下利。

【考证】

大乌头煎证曰∶绕脐痛,若发,则自出汗、手足厥冷。

乌头汤证曰∶历节疼痛、不可屈伸。

乌头桂枝汤证曰∶腹中痛、逆冷、手足不仁。

以上三方,乌头皆五枚而为君药也。桂枝附子汤证曰∶身体疼痛、不能自转侧。桂枝附子去桂加术汤证曰∶前证而小便不利。大黄附子汤证曰∶胁下偏痛。天雄散,证阙。(说在术部)

以上四方,附子皆三枚。桂枝甘草附子汤证曰∶疼烦不得伸屈。附子汤证曰∶背恶寒。又曰∶身体痛、手足寒、骨节痛。

以上二方,附子皆二枚。

四逆汤证曰∶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又曰∶手足厥冷。

真武汤证曰∶腹痛。又曰∶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桂枝附子汤证曰∶四肢微急、难以伸屈。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证曰∶恶寒。附子粳米汤证曰∶切痛。麻黄附子甘草汤,证不具也。(说在麻黄部)麻黄附子细辛汤,证不具也。(说在细辛部)附子泻心汤证曰∶恶寒。

桂姜草枣黄辛附汤,证不具也。(说在术部)

以上九方,附子皆一枚。

上历观此诸方,其证一是皆水病也。桂枝附子去桂加术汤条曰∶一服觉身痹;半日许再服,三服都尽,其人如冒状,勿怪;即是术附并走皮中逐水气,未得除故耳。乌头桂枝汤条曰∶初服二合,不知,即服三合,又不知,复加至五合。其知者,如醉状。得吐者,为中病也。此二者,言附子逐水瞑眩之状也。凡附子中病,则无不瞑眩。甚者脉绝色变,如死人状。

【互考】

附子大戟甘遂之类,同逐水气。而其用之也,随毒所在。附子主水气,而骨节及身体桂枝附子汤,附子一枚。桂枝附子汤,附子三枚。四肢微急、难以屈伸者,用附子一枚。身体疼烦、不能自转侧者,用附子三枚。随其痛剧,易附子亦有多少。则附子之功,可得而知也。

本草纲目》曰∶天雄散,治失精。其说曰∶暖水脏益精,误矣。仲景以天雄逐水耳。

精也

【辨误】

本草纲目》曰∶附子性大热。又云∶大温。夫味之辛酸苦甘咸,食而可知也。性之寒热温凉,尝而不可知也。以不可知也为知,一测诸臆,其说纷纷,吾孰适从。夫仲景用附子以逐水为主,而不拘热之有无也。若麻黄附子细辛汤、大黄附子汤,其证岂得谓之无热乎?

学人察诸。

孔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有是哉?今所谓中风者,非古所谓中风也。仲景氏曰∶头痛发热、恶风有汗者,名曰中风。今所谓中风,则肢体不遂者而其说 于《金匮要略》及《千金效也,而设一论。更建曰∶类中风。盖类也者,类似也。而《金匮》、《千金》之所谓中风,岂类《伤寒论》之所谓中风乎?不类也,宜其不得其治也。为则朝夕苦思,参考仲景氏之方,今所谓中风者,身体疼痛不仁,而往往附子之证也,今举一二而征焉。乌头桂枝汤证曰∶手足不仁、身疼痛也。去桂加术汤证曰∶身体疼烦、不能自转侧。桂枝附子汤证曰∶四肢微急、难以屈伸。今有此证而用此方,无一不中。中则瞑眩,疾乃瘳。吾故曰∶今所谓中风者,非古所谓中风。而仲景氏用附子剂者也,不可不知矣。

【品考】附子今用本邦之乌头也。出于奥州南部津轻松前者,是为上品。今汉客来鬻者,盐藏而非自然之物也,其功能不与古人所论同也。李时珍曰∶及一两者难得,但得半两以上者皆良。今汉客来鬻者,大及二两,小不下半两。本邦之乌头,与时珍所说,其轻重只同;而其效与古人之所用,亦只同也。于是乎吾不用彼而用此也。《博物志》曰∶乌头、附子天雄,一物也。《广雅》曰∶奚毒附子也。一年为侧子,二年为乌喙,三年为附子,四年为乌头,五年为天雄。为则按∶其效皆同,而后世辨别之不可从矣。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