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中医中药>中医典籍>本经逢原>三七

《本经逢原》三七·

《纲目》名山漆,一名金不换甘微苦温,无毒。(广产形如人参者是,有节者非)。

发明 时珍云∶此药近时始出,南人军中用为金刃箭疮要药。止血散血定痛,为末掺之。吐血衄血,崩中下血,血痢,产后恶血不下,并宜服之。凡杖扑伤损,瘀血淋漓者,随即嚼烂罨之。青肿者即消。若受杖时,先服一二钱,则血不冲心,杖后尤宜服之。此阳明、厥阴血分之药,故能治一切血病,独用研服尤良,取其专力也。一种庭砌栽植者,以苗捣敷,肿毒即消,亦取散血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