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见《秘传眼科龙木论》。即目痒。详该条。
两肾之间所藏的真气,是命门之火的体现。《难经·八难》:“所谓生气之原者,谓十二经之根本也,谓肾间动气也,此五藏六府之本,十二经脉之根,呼吸之门,三焦之原,一名守邪之神。”人体脏腑经络的正常功能、三焦气
【介绍】:宋代医生。字时举。永嘉(今浙江温州)人。撰《四时治要》1卷,专论时疾疟痢吐泻伤寒之类。已佚。
见《赤水玄珠》。指经期。
①指第七颈椎棘突与第一胸椎棘突之间(大椎穴)的部位。《灵枢·骨度》:“项发以下至背骨,长二寸半。”②骨名。指脊骨。《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背者,……其骨一名脊骨,……共二十一节,下尽尻骨之端。”
证名。又名神光自现症、电光夜照。《证治准绳·杂病》:“目外自见神光出现,每如电闪掣,甚则如火焰霞明,时发时止,与视瞻有色之定者不同,乃阴精亏损,清气怫郁,玄府太伤,孤阳飞越”所致。今之视网膜刺激、闪辉
证名。指睾丸上缩之证。多因足厥阴肝经病变所致。《灵枢·经脉》:“足厥阴气绝则筋绝。厥阴者,肝脉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于阴器而络于舌本也。故脉弗荣则筋急,筋急则引舌与卵,故唇青舌卷卵缩,则筋先死。”
望诊内容之一。是观察颜面肤色的变化以了解病情的方法。诊察时,以五色主病为重点,结合颜色的浮沉、散抟(音团,结聚之意)、泽枯和上下扩散的方向等。如色浅显为浮,主表病;色隐晦为沉,主里病;色淡而疏落为散,
病名。《灵枢·痈疽》:“发于尻,名曰锐疽。”即鹳口疽。见该条。
手指足趾的爪甲。又名筋退。爪为筋之余,筋为肝所主,肝与筋的精气盛衰,常反映于爪甲。《素问·五脏生成篇》:“肝之合筋也,其荣爪也。”《素问·六节脏象论》:“肝者,罢极之本,其华在爪,其充在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