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见《证治准绳·幼科》。指小儿瘰疬之由胎毒引起者。妊母素多恼怒,或气郁化火,或肝脾血虚有热,致儿禀受肝胆二经之热,生下后,于肝胆二经循行部位的耳前颈项间生核累累如珠。如发寒热者,先用小柴胡汤加当
见萧步丹《岭南采药录》。为半边莲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见茹十眉《五官病》。外伤致眼眶骨骨折或眼珠周围的筋肉损伤后,因挤压或血瘀肿胀,迫使眼珠向前突出,转动失灵,甚者可致目系断裂,眼珠脱出眶外。证见头眼剧烈胀痛,环睛皮色青紫或可见裂口,肿胀溢血等。目
【介绍】:见吴达条。
即髋骨。详该条。
见清·赵其光《本草求原》。为棕榈皮之简称,详该条。
见《集验良方》卷五。即坤顺丹,见该条。
见《本草汇言》。为干苔之别名,详该条。
见《全国中草药汇编》。即苦木,详该条。
①指存在于脾脏的阴液(包括血液、津液等)。②指脾脏本身,与胃阳相对而言,脾脏为阴,胃腑为阳。③每脏皆有阴阳,脾阴与脾阳相对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