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著作。3卷。明·万宁撰于1567年。前二卷列述胎原、初生诸病及五脏主病、兼证等,名病之后多附作者治案;末卷罗列上述二卷中的治疗方剂,多系家传效方。
小儿指诊法十三指形之一。详十三指形条。
五迟之一。出《小儿药证直诀》。《证治准绳·幼科》:“凡儿生至周岁三百六十日,膝骨成,乃能行。”小儿周岁以后甚至二、三岁还不能步行者为行迟。肝主筋,肾主骨,小儿肝肾不足,或哺养失宜,脾胃虚弱,元气不充,
病证名。又名目夕昏。谓至傍晚则目视昏朦。乃“阴血亏损,阳气消耗,以致水火不济矣,所以至日将暮而昏也”(清·王子固《眼科百问》)。属雀目范围,参见该条。
指脊骨的十五个椎间。《素问·气府论》:“足太阳脉气所发者七十八穴……侠背以下至尻尾二十一节十五间各一。”
见《本草述钩元》。为红豆蔻之简称,详该条。
综合性医书。4卷。明·李中梓撰。李氏曾撰《颐生微论》,后作者予以删补,并由其门人沈朗仲校订,改名《删补颐生微论》,刊于1642年。全书分述三奇(精、气、神)、医宗、先天、后天、审象、运气、脏腑、虚痨、
见《湖南药物志》。为烟草之别名,详该条。
证名。即虚喘。指呼吸气短,如不能续的症候。多由真元受伤,脏气虚衰,肾不纳气所致。《景岳全书·杂证谟》:“似喘者,其责在肾。”“肾主精髓而在下焦,若真阳亏损,精不化气,则下不上交而为促促者,断之基也。”
【介绍】:明代医生。字天章。处州府(今浙江丽水)人。年幼时读《素问》、《灵枢》等医书,精通医术,晚年曾任太医院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