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鲁府禁方条。
体,指实体或实质;用,指作用或机能。肝为藏血之脏,血为阴,故肝体属阴。肝主疏泄、升发,内寄相火,又主管筋的活动,病变时容易动风化火,其作用属阳。故有此说(见《临证指南医案·肝风》)。
见《浙江民间草药》。为野芝麻之别名,详该条。
治法之一。治疗下焦湿热所致淋证的方法。症见少腹急满,小便深赤,溺时涩痛,淋沥不畅或癃闭不通等。常用方药有八正散、石苇散,及瞿麦、篇蓄、滑石、木通、车前草、石韦、茯苓、海金砂等。
证名。即翕翕发热。《内外伤辨惑论·辨寒热》:“翕翕发热,又为之拂拂发热。”详见该条。
见《上海常用中草药》。为苹之别名,详该条。
见《全国中草药汇编》。为黑及草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见《杂病源流犀烛、咳嗽哮喘源流》。指劳累过度引起的气喘。详气虚喘条。
书名。清末许恩普撰。本书收载许氏医案30余则,以内科杂病、妇科病证治为主。审证较细致,尤重切脉。案中有用外治、蒸熏疗法获得良效的治验。现有《三三医书》本。
《证治准绳·类方》第八册方。全蝎(去虿)四十九个。浸湿,以糯米半升平铺瓦上,将蝎置于米上,焙令米黄,去米,又切生姜四十九片,每片置蝎再焙至姜焦,去姜不用,将蝎研细末,冲服。治耳聋气塞,肾虚等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