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指因瘀血所致的发热。《伤寒全生集·辨内伤瘀血症发热状类伤寒》:“凡跌扑损伤,或被人踢打,或物相撞,或致挫闪,一时不觉,过至半日或一二三日而发者有之,十数日或半月一月而发者有之。一般寒热交作,其
麻疹舌苔主要辨黄、白、黑三种。白苔为肺热,黄苔为脾胃热,宜用清热解毒或随证施治。若黑而湿润,为热在血分,黑而干燥苔,为热在气分,宜分别选用清热解毒凉血,或清气分实热之剂治之(见《麻科活人全书》)。
病名。《诸病源候论》卷二十九:“齿齭,齿伤酢也。齿者骨之所终,髓之所养,髓弱骨虚,风气客之,则齿齭。”酢,同醋。即齿伤痠之谓。参见齿齼条。
针刺手法名。《金针赋》:“抽添之诀,瘫痪疮癞,取其要穴,使九阳得气,提按搜寻,大要运气周遍,扶针直插,复向下纳,回阳倒阴。”指针刺入穴后,先行九阳之数,得气后,将针或进或退,使气到病所。
证名。指肘部或肘前、后有发热感觉。《灵枢·论疾诊尺》:“肘所独热者,腰以上热;……肘前独热者,膺前热;肘后独热者,肩背热。”《类经》五卷:“肘前,内廉也,手三阴之所行,故应于膺前;肘后,外廉也,手太阳
医论著作。1卷。日人鹤冲元逸编于1747年。编者汇集其师吉益东洞之说辑成此书。内容包括死生、元气、脉侯等37篇论述。现存日本1809年刻本及《皇汉医学丛书》本。
见《草药手册》。为半边旗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指经血上逆。单南山《胎产证治录》:“有行经期只吐血、衄血或眼耳出血者,是谓倒经。”详逆经条。
治疗湿热病邪互结中、上焦的方法。症见胸闷腹胀、胃纳不纳、口苦,或咽喉痛、小便黄赤、舌苔黄腻、脉濡数等湿热证候,多用甘露消毒丹或茵陈蒿汤之类加减治疗。
明代医学分科的一种。明太医院内共设十三科,伤寒为其中之一,是专门治疗外感疾患的,类似于现代内科中设置的某些专科。参见十三科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