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红炉点雪条。
《伤科秘要》方。当归(酒炒)、通草各一钱,乌药、炒麦芽、香附(童便炒)、炙鳖甲、山楂肉各二钱,苏木、红曲各一钱半,红花、甘草各五分,牡丹皮八分。水、酒煎服。治跌打内挫,损伤筋骨,气血不通,瘀滞疼痛者。
出《外台秘要》卷三十三。即小产。详该条。
见小儿药证直诀条。
又称食肉则遗。复,即复发。指某些急性热病恢复期,消化机能低下,如恣食腥荤肥腻,往往使病邪留滞,病情反复,尤以小儿为甚。《素问·热论》:“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
即正色。详该条。
【介绍】:见王好古条。
见《桂海虞衡志》。即韶子,详该条。
见《湖南药物志》。为麦斛之别名,详该条。
证名。出《素问·脉要精微论》等篇。指不因天热、运动、服药等正常因素引起的异常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