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1卷。清·刘吉人撰。刘氏认为在需要调理的慢性病中,“内有伏邪为病者,十居六七,其本脏自生之病,不兼内伏六淫,十仅三四”(见自序)。书中分别阐述伏燥、伏寒、伏风、伏湿、伏暑、伏热的证治较详。此书有
《医醇賸义》卷二方。人参、茯苓、当归身、牛膝各二钱,山药、枸杞子、肉苁蓉各三钱,陈皮、砂仁各一钱,半夏、青皮(蜜水炒)各一钱五分,沉香(人乳磨冲)五分。水煎服。治关格。
出《证治要诀》。即鳖甲,详该条。
【介绍】:参见苏敬条。
六律中的六阳律之一。参见六律条。
宋代医官职称。隶属翰林医官院,始置于政和年间,官阶正七品,系以原军器库使之官职改任者。参见翰林医官院条。
见慈航集条。
出《卫生易简方》为柽柳之别名,详该条。
即进针。《难经·七十难》:“初下针沉之,至肝肾之部,得气引持之。”见进针条。
见《中药志》。为杜仲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