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要药分剂》。为芦笋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傅青主女科》:“妇人有生产三、四日,儿已到产门,交骨不开,儿不得下。子死而母未亡者,服开骨之药不验,当有死亡之危。……治但救其母,而不必顾其子矣。然死子在产门,塞其下口,有致母死之患。宜用推送
病证名。①出元·滑伯仁《麻证新书》。指麻疹粒头高耸,色红淡润而肤白者。《临证指南》卷六:“赤疹遇清凉而消,白疹得温暖而解。”参白麻条。②出《温病条辨》。即白。风湿郁于经络毛窍,表现为身热、身痛,汗多自
五脏与体表部位相通应,五脏功能健旺正常,则相应体表部位形态强健,这种情况称“得强”。得强说明五脏的功能状态良好,故《素问·脉要精微论》认为:“得强则生,失强则死。”
病情按一般过程发展的表现,预后顺利。如麻疹,疹点红活均匀,整个发热期无并发证,患者神态清爽,胃口渐复等。
又名目珠。即眼球。位于眼眶内靠前部中央,形圆似珠。眼珠外壁由黑睛和白睛组成。它的前端中央为黑睛;黑睛内为黄仁,黄仁正中有圆孔,为瞳神。黑睛后接白睛。珠内有神水、神膏、视衣等。其后端接目系,上入于脑。眼
即五行。《庄子·天运》:“天有六极五常。”成玄英疏:“五常谓五行。”《素问·六元正纪大论》:“五常之气,太过不及,其发异也。”《伤寒论·序》:“人禀五常,以有五脏。”
病名。一种化脓性皮肤病。出《外科正宗》卷四。由湿热二气交感,蕴蒸皮肤而成;或因先患湿疹、痱子,复经搔痒磨擦,破伤感染所致。好发于颜面、手臂、小腿等处。初起红斑或小水疱,旋即变成黄豆大水疱,渐成脓疱。疮
病证名。①先下血而后带下淋沥不断。《证治要诀》:“有带疾愈后一二月或再发,半年一发,先血而后下带,来不可遏,停蓄未几,又复倾泻,此名漏带,最难治者也。”②指带下如同经血漏下之势(《竹林女科》)。
即心血虚。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