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五卷。释智撰。智生平事迹见《维摩诘所说经文疏》辞条。《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经疏》具体成书过程,是由智奉陈后主陈叔宝至德元年(583)诏令,于太极殿“开仁王般若经题”,讲说《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经》。至
十二卷。清刘曾璇撰。曾璇字荫渠,盐山(今河北盐山)人,官定州学正、泰安县知县。作者认为,读《春秋》之法,应发明书法,比事见义,兼采《左传》、《公羊传》、《穀梁传》及胡安国《春秋传》诸家之说,以及清代学
一卷。清朱纲(约1711年前后在世)撰。朱纲字子骢。历城(今山东济南市。一作高唐)人。由贡生捐授兵部主事,官至福建巡抚,卒谥勤恪。纲与兄缃、绛皆学诗于王士祯,本集为王士祯所评定。诗颇清浅。有清初刻本。
一卷。退修庵撰。退修庵,当为元末明初人,生平事迹不详。前有自序,称自幼习经,以举进士为业。兵火之后,因闲暇,就“条分大意,立题命意”,并引先儒破题。该书从《春秋》中拟定一些题目,并作出破题,供土子科举
一卷。明王世懋(详见《经子臆解》条)撰。此书乃是王世懋考证之文。书虽以《读史订疑》为名,而所言未必皆为史事。事实上,此书内容涉及考证方志、杂史、农家类事诸方面,应属笔记之流。如“鸿胪涧昆山龙鱼水”条,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四分律合注戒本》辞条。《律相感通传》一书,道宣作于唐乾封二年(667)。《法苑珠林》载:“道宣律师乾封二年仲春,逐静修道,遂感冥应。于是律师既承灵属,扶疾笔受,随
一卷。附图说十二条。清董祥熊(生卒年不详)撰。董祥熊在光绪末年任安徽劝业道。董在刊行自己的《柞蚕简法》一书之后,派人到河南鲁山进行调查柞蚕生产情况,将调查结果作为补充编入书中,并附有图,这就是《柞蚕简
见《亢仓子注》。
一卷。明陈元鼎妻陈氏撰。陈氏,浙江天台人。年二十余,夫亡守节,其诗多幽怨之音。康熙初,其孙刑部侍郎陈苏为刊行。
二十六卷首一卷。清李书吉、王恺修,蔡继绅纂。李书吉,江苏常熟人,举人,以孝廉作宰,通诗书。旧志始于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县令王嘉忠修,邑人王天性纂,至乾隆二十九年(1764)三度重修。县令李书吉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