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劳录
一卷。明孙传庭(1593-1643)撰。传庭字伯雅,代州镇武卫(今属山西代县)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进士,官至兵部尚书,曾率军与李自成农民起义军作战,死于柿园之役。该书主要记载他镇压农民起义军的功绩。作者自崇祯九年(1636)三月受命为陕西巡抚,至十一年(1638)十二月止,多次镇压起义军,自以为有功,意下想邀帝鉴,故随时记其事,日积月累,汇成该书。该书对研究明末历史,尤其是李自成农民起义情况有参考价值,亦可见出传庭镇压起义的情况。北图藏明天启刻本。
一卷。明孙传庭(1593-1643)撰。传庭字伯雅,代州镇武卫(今属山西代县)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进士,官至兵部尚书,曾率军与李自成农民起义军作战,死于柿园之役。该书主要记载他镇压农民起义军的功绩。作者自崇祯九年(1636)三月受命为陕西巡抚,至十一年(1638)十二月止,多次镇压起义军,自以为有功,意下想邀帝鉴,故随时记其事,日积月累,汇成该书。该书对研究明末历史,尤其是李自成农民起义情况有参考价值,亦可见出传庭镇压起义的情况。北图藏明天启刻本。
二十卷。清龙启瑞(1814-1858)撰。龙启瑞字辑五,号翰臣。广西桂林人。道光二十一年(1841)进士第一,授翰林院修撰。官至提督,湖北学政,江西布政使。通经义,讲声韵之学。著有《经德堂诗文集》、《
二卷。元陶凯撰。陶凯字中元,江都(今江苏扬州)人。生卒年不详。至正七年(1347),陶凯任永丰(今属江西)教谕,值县令辜中离任,永丰百姓请刻其善政于石,本书即为此而作。主要叙其政绩,并附以《赠言》、《
二十四卷。明谢彬撰。谢彬,福建龙溪(今龙海)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任南京户部贵州司郎中,后出知广州。擢山东按察副使,备兵曹濮,诸盗就擒。罢归,知府罗青霄延修府志。著有《爱吾堂摘稿》。本书乃
各一卷。明刘文进撰。刘文进,生卒年未详。《韩氏事迹、方氏事迹》主要记述元末韩林儿、方国珍二家事迹。分年编载,略如纪事本末体例,书中所引吴朴、张时泰、邵相、周德恭诸人的论断,系之各条之下,凡是涉及诏诰、
二卷。清代奕赓撰。此书记载内容除了清廷遗事、琐谈外,主要以记载清代朝政公规、章服制度、礼贤下士的事例、会典、通礼等为主,书约成于道光二十六年(1846),书中考证较为详尽,是了解清宫廷生活、朝政始末等
一卷。明中立撰。中立,字与权,号确斋,聊城(属今山东聊城县)人。万历进士,曾任给事中之职,遇事敢直言,先后抗疏为高攀龙,顾宪成讼冤而被贬为陕西按察司知事,引疾家居而卒。著有《周易札记》。《两垣奏议》收
二十四卷。明付作兴(生卒年不详)撰。付作兴字廷用。建昌(今属四川)人。此书汇辑古来姓氏,并兼载古来人物。分君姓、臣姓、诸侯、大夫、公族、补遗、复姓。各标目上阑,而下附偶语一二联。自序云:文本于氏,正文
一卷。清侯康(生卒年不详)撰。侯康原名廷楷,字君模,广东番禺人。道光举人,著作尚有《后汉书补注续》、《三国志补注》、《春秋古经说》、《穀梁疏证》等。是编专论六书之假借,谓假借制字之时已有,非用字之时始
一卷。明顾应祥(详见《测圆海镜分类释术》)撰。我国第一个对弧、矢、弦之关系加以研究的是宋朝沈括(1031-1095),在《梦溪笔谈》卷十八中他给出了“会圆术”,由弦、矢求弧长的近似公式,这可从《九章》
①二卷。清钱坫撰。钱坫(1741或1744-1806)字献之,号十兰,又号篆秋,江苏嘉定(今属上海市)人。清文字训诂学家。大昕之侄。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副贡生,入毕沅幕,后官陕西乾州州判。病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