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元赵友钦撰,明王祎(1322-1373)删定。王祎字子充,浙江义乌人。明初与宋濂同修《元史》,官翰林待制。有《大事记续编》《卮辞》《王忠文公集》等。王氏称《革象新书》芜冗鄙陋,便“为之纂次,削其
见《孙子书校解引类》。
十一卷。明王蓂(生卒年不详)撰。王蓂字时祯,金溪(今属江西)人。景泰进士,官至浙江按察使。著有《心学录》、《大儒心学语录》、《草庐吴先生辑粹》、《忠义录》等。此书为王平生的讲学语录,由其门人黄文龙所编
四十卷。清裴焕星等修,白永贞纂。裴焕星,光绪三十四年(1908)拔贡,民国十四年(1925)裴焕星任辽阳县县长。白永贞(1867-?),字佩珩,隶满洲镶白旗,邑人。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拔贡,候补
一卷。清李鹤年(?-1890年)撰。李鹤年,字子和,号雪琴,清末奉天义州(今属辽宁)人,同治十年(1872年),授闽浙总督。光绪元年(1875年),调河东河道总督。同治三年(1864年),太平军赖文光
十卷。清欧阳辂(1767-1841)撰。欧阳辂原名绍洛,字念祖,号磵东,湖南新化人。乾隆五十九年(1794)举人。后屡试不第。道光二十一年(1841)卒,年七十五。欧阳聪慧,九岁补县学生员,尚清贫。博
一卷。清杨文鼎辑。文鼎,江苏丹徒(今江苏丹徒)人。该书对《左传》中的同名加以汇辑,不作考辨。有清道光己丑(1829)刊本。
四卷。南宋王应麟(详见《周易郑康成注》)撰。王应麟认为《汉书》、《续汉书》等两汉史志对于汉代典章制度之细目多有疏略,乃博采诸家经注及《说文》诸书,详为笺释,以补其遗漏。包括《周礼》二卷,《仪礼》、《礼
前集七十卷,后集上二十六卷,后集下六卷,别集十二卷,续集四十二卷。无著撰人名氏。据明代陈文烛序文也只称为宋人。也有的刊本题为宋谢枋得撰,可能为书贾所伪托。陈文烛序中说:此书原来没有传本。慈溪的袁炜做大
不著撰人名氏。按,《隋书·经籍志》列字书之目凡三:一曰《古今字书》十卷,二曰《字书》三卷,三曰《字书》十卷,均未言何时何人所撰,原书早已亡佚,无从可考。惟于群籍所引尚可略见端倪,但三者亦无法区分,清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