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二史纪事提要
八卷。清吴绥撰。吴绥字韩章,江苏无锡人。该书成于顺治年间,采用纲目体,于诸史中择其大事为纲,概括原文作为目,时间起于太古,迄于明末,故以廿二史为名。但作者采摭的并不是诸全史,而仅为坊刻纲鉴,故更为简略。
八卷。清吴绥撰。吴绥字韩章,江苏无锡人。该书成于顺治年间,采用纲目体,于诸史中择其大事为纲,概括原文作为目,时间起于太古,迄于明末,故以廿二史为名。但作者采摭的并不是诸全史,而仅为坊刻纲鉴,故更为简略。
四集,十五种,一百八十二卷。清徐友兰编。徐友兰,会稽(今浙江绍兴)人。丛书为徐氏搜辑绍兴一带清人著述,或世所罕传,或未刊稿本,刻印而成。分四集,共十五种:茹敦和《重订周易二闾记》三卷、《重订周易小义》
五卷。清王筹撰。筹字鹤山,山东安丘县人。筹以为历代韵本繁略失当,意见分歧,初学者往往平仄不辨,作诗易至失占,作赋必多出韵,因以今韵为本,折衷于《康熙字典》、《佩文韵府》等书,撰为是编。就韵中可以通用、
十六卷。宋邓肃(1091-1132)撰。邓肃,字志宏,号栟榈,南剑沙县(今福建沙县)人。少警敏能文,善谈论。李纲见而奇之,相唱和,为忘年交。入太学时,曾上诗十首,备述花石纲劳民伤财,不得民心。其中有“
十二卷。明来集之(详见《读易隅通》条)撰。此书为来集之读书所得,随笔记录之文,不分门目,只是以类相从,鳞次栉比,俾可互证。甚为丛杂无次。且所采多为小说家言,如《拾遗记》、《洞冥记》等,不足为据。
一卷。清黄守儛撰。守字云石。福建三山人,乾隆进士,官至余杭知县。是书共二十六条。并绘图十四弁于首,有朱仕琇、孟超然二序与守儛的自序。是书搜采很富,虽不如江永的《乡党图考》精密,但剪裁颇费苦心,便于览者
清王珻(约1720年前后在世)撰。王珻,字石和,又字韫辉。孟县(今河南孟县)人。康熙五十九年(1706)进士,官至翰林院检讨。本集无卷数,多为议论文,但所记历史事实虽与正史多有不合,但笔意纵横,颇有气
十卷。明姚文蔚编。姚文蔚字养谷,钱塘人。万历进士,官至南京太仆寺少卿,有《周易注会通》、《省括篇》。唐顺之编《右编》书未完,由刘日宁补而辑之但多有缺略。姚文蔚即取永乐中所修名臣奏议,拾其所遗,仍从奏议
无卷数。清顾昺(详见《周易钞》)撰。《书经札记》一书取明陈第《尚书疏衍》之说,认为东晋梅赜所献古文《尚书》非为伪书。冠以古文今文辨,对诸家考证予以反驳,而以《大禹谟》、《咸有一德》诸篇中某些文句较为古
《回溪医案》一卷,《慎疾刍言》一卷。清徐大椿(详见《神农本草经百种录》)撰。《回溪医案》成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共载内科医案三十二条、妇科医案四条、外科医案十二条,共列五十五证,每证间有兼收数案
一卷。清耿文岱纂修。耿文岱曾任蠡县知县。康熙十九年(1680),直省修通志时,耿文岱任蠡县知县,逐集邑中耆硕,“广搜博稽”,纂录数十款,康熙十九年(1680)刻本,分为公署、城池、古迹、风俗、文庙、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