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注疏
见《尚书正义》。
见《尚书正义》。
十九卷。清刘琴撰。刘琴字松雪,任丘(今河北任丘县)人,生卒年不详。乾隆元年(1736)举人,官至顺义县教谕。该书乃作者自雍正五年(1727)至乾隆二十七年(1762)积三十年之功而成,因其成于顺义县,
一卷。北宋王钦臣(生卒年不详)编。王钦臣字仲至,应天宋城(今河南商丘)人。赐进士及第。历官陕西转运副使、工部员外郎、太仆少卿、秘书少监、集贤殿修撰等,终以待制、知成德军。王洙之子。初,此书不著撰人名氏
八卷。清葛铭撰。铭字警堂,广东东阳人,仕履无考。此书八卷,综述乐律,杂取前人之说,并摘要编类,各附以图。其谓黄钟为宫而居中,反对历来乐家所谓黄钟为宫居首之论。认为论声律者宗《吕览》、《淮南》而不宗《管
四十四卷。又名《雪序读史快编》。六十卷。明赵维寰编撰。维寰字无声,平湖(今浙江平湖县)人,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举人,生卒年不详。该书摘录诸史书中新异之事编排而成,始自《史记》,止于《新唐书》。现
二十九卷。明黄姬水(1509-1574)撰。生平详见《白下集》(辞目)。是集凡二十九卷。赋一卷,诗十二卷,文十六卷。王世贞在《艺苑卮言》称其诗“如北里名姬作酒纠,时出俊语。”所论颇为准确。其文则学有所
十卷。明谭元春(1586-1637)撰。谭元春,字友夏,号鹄湾。竟陵(湖北天门)人。天启三年(1623)贡生。著有《谭友夏合集》。此集乃其选本,题曰庵订定,不知何许人。前有自序,并载诸稿自题之文。如《
六卷。《附录》二卷。宋罗愿(1136-1184)撰。罗愿,字端良,号存斋,徽州歙县(今安徽歙县)人。举乾道进士。知南剑州改知鄂州,卒于官。其父汝辑,助秦桧以害岳飞,犯天下之公怒。而愿学问广博,文章高雅
十卷,首一卷,末一卷。清杜灏纂修。杜灏,字拙初,江苏无锡人,乾隆举人,乾隆十九年(1754)任沙河县令后,看到沙河旧志有很多疏漏谬误处,遂设局重新纂辑。杜灏为纂志书,亲自采访,并参考《十七史》、《通鉴
八卷。清刘文淇(1789-1856)撰。文淇字孟瞻,仪征(今江苏仪征)人,清代著名经学家。嘉庆二十四年优贡生,为侯选训导。贯穿群经,对《左传》用力尤勤。唐孔颖达《五经正义》行,汉魏六朝诸儒说经之书逐渐
① 一卷。明季本(1485-1563)撰。季本字明德,号彭山,会稽《今浙江绍兴》人。师从于王守仁,正德年间中进士。平生著述甚多,有《易学四同》等书。是书共十三篇,其论述声气之源,想舍古尺而治以耳,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