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本义补说
五卷。清蔡绍江撰。蔡绍江字伯澄。蕲水人。嘉庆二十四年(1819)进士。历官刑部郎中。此书是蔡绍江奉父之命对朱熹《周易本义》所作的补注。因此其书体例为经文之下先列本义之注,蔡氏补说则低一格附于朱注之后。此书有许多精彩之论,如“剥床以足”未注不言足象,而蔡氏则增补说“剥自下始,故日床足”,从而使文义顿明,而有些补注则补朱注所未备,如“虎视眈眈”中解释虎象“艮为虎”等。但也有错误的地方,不合传旨,与传义有违、违背象意之处屡有出现。有道光年间刻本。
五卷。清蔡绍江撰。蔡绍江字伯澄。蕲水人。嘉庆二十四年(1819)进士。历官刑部郎中。此书是蔡绍江奉父之命对朱熹《周易本义》所作的补注。因此其书体例为经文之下先列本义之注,蔡氏补说则低一格附于朱注之后。此书有许多精彩之论,如“剥床以足”未注不言足象,而蔡氏则增补说“剥自下始,故日床足”,从而使文义顿明,而有些补注则补朱注所未备,如“虎视眈眈”中解释虎象“艮为虎”等。但也有错误的地方,不合传旨,与传义有违、违背象意之处屡有出现。有道光年间刻本。
清王珻(约1720年前后在世)撰。王珻,字石和,又字韫辉。孟县(今河南孟县)人。康熙五十九年(1706)进士,官至翰林院检讨。本集无卷数,多为议论文,但所记历史事实虽与正史多有不合,但笔意纵横,颇有气
见《金云翘传》。
① 十四卷。清刁包(1602-1669)撰。包字蒙吉,祁州(含河北安国)人。明天启三年(1623)举人。此书用注疏本,以程传本义为主。虽也偶尔论及象数,然均陈抟李之才之学,而非汉代以来相传之法。原序称
四卷。《五变记》二卷。廖平撰。廖氏一生潜心于经术,极力倡导今文经学,著书立说有很多新的创见,独具特色。清末刊其学说于世,如《今古学考》等,见者无不惊异,为其治学精深而折服。廖平七十岁时(时任国学专门学
见《书说》。
一卷。清沈宗约(生卒年未详)撰。沈宗约字鹤坪,镇洋(今江苏太仓)人。本书收词约六十余首。中间与曲阜孔昭薰酬和者,亦附孔词于各首之后。所用题目,如百宵烛、百子炮、压岁钱、撑门炭、元宝糕、欢喜桐、万年粮、
十五卷。《补遗》一卷。《年谱》一卷。《附录》一卷。唐颜真卿(709-785)撰。颜真卿,字清臣,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开元二十二年(724)举进士,开元二十四年(726),登拔萃科。任醴泉县尉,累
八卷,清邹汉勋(生卒年不详。)撰。邹汉勋字叔绩,一字绩父,湖南新化人。咸丰元年(1851)举人。以军功保举同知直隶州知州。三年(1853),从江忠源守安徽庐州。汉勋承其父文苏、母吴氏之教,于学无所不究
见《司牧马经痊骥通元论》。
二卷。清蔡遴元撰。遴元,浯溪(今湖南祁阳)人。该书是作者研究《春秋》之作,主要阐发《春秋》中的“微言大义”及孔子“笔削之旨”。有清乾隆辛亥(1791)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