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交涉公法论
十六卷。英国Phillimore撰。英国傅兰雅口译,清俞世爵笔述。是书原名《国际法注解》,共有十二卷:初集四卷论“国与领土”,二集四卷论“平时公法”,三集四卷论“战时公法”。咸丰四年(1854)初刊,咸丰七年续刊,同治九年(1870)复刊。译本刊于光绪二十年(1894),并将原书卷九分为卷九、卷十、卷十一、卷十二四卷,原书卷十分为卷十三、卷十四两卷,原书卷十一、卷十二改为卷十五,卷十六。是书后有校勘记,附同名异译文字于后,可为不同译名对照。有江南制造局本。
十六卷。英国Phillimore撰。英国傅兰雅口译,清俞世爵笔述。是书原名《国际法注解》,共有十二卷:初集四卷论“国与领土”,二集四卷论“平时公法”,三集四卷论“战时公法”。咸丰四年(1854)初刊,咸丰七年续刊,同治九年(1870)复刊。译本刊于光绪二十年(1894),并将原书卷九分为卷九、卷十、卷十一、卷十二四卷,原书卷十分为卷十三、卷十四两卷,原书卷十一、卷十二改为卷十五,卷十六。是书后有校勘记,附同名异译文字于后,可为不同译名对照。有江南制造局本。
见《曹月川先生遗书》。
一卷。南朝齐荀万秋(生卒年不详)撰,清马国翰辑。荀万秋,字元宝,颍川颍阳(今河南许昌)人。宋孝武初为晋陵太守,入齐,官御史中丞。附见《南史·荀伯子传》。《隋书·经籍志》《礼论要钞》十卷,下云“梁有齐御
二百五十卷。清钱仪吉(1783-1850)编。钱仪吉字霭人,一作蔼人,初名逵吉,号衎石,又号心壶、新梧,浙江嘉兴人。嘉庆十三年(1808年)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户部主事、累迁给事中。后因事罢官,主
六十卷。宋黄裳(1044-1130)撰。黄裳,字冕仲,自号紫元翁,南平(今福建南平)人。元丰五年(1082)进士。政和间知福州。累迁端明殿学士。礼部尚书。时行“三舍法”,裳曾上书谓:“宜近不宜远,宜少
三十卷。清方浚益撰。方浚益(?-1899),字子听,又号伯裕,安徽定远人。官金山知县。工古文辞。试有司辄不利。署南汇、奉贤县事。曾随公使黎庶昌出使日本,后入两广总督张之洞幕府,皆深相引重。方氏以研治殷
见《类证普济本事方》。
八卷。明方大镇(生卒年不详)撰。方大镇字君静,桐城(今属安徽)人。万历十七年(1589)中进士。官至大理寺少卿。其父方学渐,一生潜心学问,博古通今,晚年专攻儒学,讲学于桐川。作者追述父训,及与同社诸人
四卷。清铁保(生平详见《惟清斋法帖》)辑。嘉庆十一年(1806)刻成。是铁保督漕运时,与汪稼门中丞出资所刻。所收宋二人,为范仲淹与文天祥。明二十五人,为方孝孺、王守仁、于谦、杨继盛、赵南星、高攀龙、熊
不分卷。明项穆(约1596年前后在世)撰。项穆,初名德枝,又改名钝,最后更为穆,字德存,号贞元,亦号无称子。秀水(今浙江嘉兴)人。为项元汴之子。生卒年均不详。万历间官中书。著有《书法雅言》等。穆生于博
清廖燕撰。生平见《醉画图》条。此剧为《柴舟别集》其中之一种。此剧情境纯属虚构,叙述作者自身感受。此剧主人公为作者本人,去游览水月村,在村中遇一老道人,将作者引入家中与其谈论诗文,其女文倩并将所作诗请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