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府奉宸苑事例
四卷。不著撰人名氏。是书旧题《总管内务府现行事例》,但细观全书内容,实为奉宸苑事例,故改为现名。是书原分两卷,实际每卷各分一二。其卷一之一,分子目为建设、衙署添裁员役等十类,卷一之二,分子目为清查陈设盆件、修舱船只等二十一类,卷二之一分子目为景山事宜、斋宫事宜等十一类,卷二之二分子目为蚕坛事宜、阐福寺等处事宜、大西天事宜等十八类。是书记载颇为详备,有的可补《续会典》之略。有传抄本。
四卷。不著撰人名氏。是书旧题《总管内务府现行事例》,但细观全书内容,实为奉宸苑事例,故改为现名。是书原分两卷,实际每卷各分一二。其卷一之一,分子目为建设、衙署添裁员役等十类,卷一之二,分子目为清查陈设盆件、修舱船只等二十一类,卷二之一分子目为景山事宜、斋宫事宜等十一类,卷二之二分子目为蚕坛事宜、阐福寺等处事宜、大西天事宜等十八类。是书记载颇为详备,有的可补《续会典》之略。有传抄本。
六卷。清华纲撰。华纲字维宁,江苏无锡人。华氏自序略谓:六书之学,形声为重,偏旁分类,始于许氏《说文解字》,自“一”至“亥”,为部五百四十,此以形定字者。音韵分类,始于周氏之《四声切韵》,沈氏继之,至《
二十卷。宋林之奇(1112-1176)撰。林之奇字少颖,号拙斋,福州侯官(今福建福州市)人。绍兴二十一年(1151)进士及第,改长汀尉,召为秘书省校书郎。朝廷欲令学者参用王安石三经易说,之奇认为是邪说
见《宣和遗事》。
见《一鸿算法》。
四卷。清刘寿眉撰。刘寿眉字春泉,顺天宝坻(今天津宝坻)人,生卒年不详,约清中叶在世。《春泉闻见录》为笔记,如书名所示,杂记作者闻见之事。作者之父曾在昆山、宁海等地为官,他随去父任所,故对江浙间琐闻记载
二十四卷。宋李石(约1177前后在世)撰。李石,本名知几,后改名石,而以知几为字,资阳(今四川资阳县)人,生卒年不详。李石为学问气节之士,少好学能属文,曾从苏符尚书游。举进士高第。绍兴末(1162),
八卷。清陶士契(生卒年不详)撰。陶士契字伦,号稽山,湖南宁乡人。雍正年间进士,历官江南太平府、湖北汉阳府、河南南阳府知府。该集共八卷,第一卷为经说,第二三卷为序,第四卷为传记,第五六卷为表志铭诔,第七
七种。明黄方胤(约生活在嘉靖至万历年间)撰。方胤号醒狂,金陵(江苏南京)人。生平事迹均不详。清李斗《扬州画舫录》卷五据焦循《曲考》录曲七种,曰倚门、再醮、淫僧、伦期、督妓、娈童、惧内。题《陌花轩杂剧》
四卷。清张士范(生卒年不详)辑,明董其昌书,黄润章刻。张士范,蒲城(今属陕西省)人,生平不详;黄润章,歙县(今属安徽省)人,生平不详。该帖共四卷,其中第一卷为楷书《乐毅论》,并有王梦楼及沈绎堂题语,对
一卷。清吴东发撰。吴东发字芸文,浙江海盐人。此书专考《尚书》中一些有异义的字,比如说“陟方乃死”,认为“方”。“放”在古代相通,“放”又通“仿”;“陟”是说“治化上升”,“放”是说“治化周遍”。他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