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典条例
十卷。朝鲜洪钟辑。洪钟,题衔为资宪大夫南绫君。朝鲜国王一向注重文献的编纂、整理,他觉得《大典》、《会通》等书叙事过简且有遗漏,于是命洪钟将六官诸司衙门典籍予以整理、汇集,编为一部书,命名为《六典条例》。书共分十卷:卷一、卷二为吏典,卷三、卷四为户典,卷五、卷六为礼典,卷七、卷八为兵典,卷九为刑典,卷十为工典。全书对朝鲜财政、军政、都城诸衙门记载颇为详细、缜密,条理分明,是一部研究朝鲜历史的重要文献。有朝鲜旧刻本。
十卷。朝鲜洪钟辑。洪钟,题衔为资宪大夫南绫君。朝鲜国王一向注重文献的编纂、整理,他觉得《大典》、《会通》等书叙事过简且有遗漏,于是命洪钟将六官诸司衙门典籍予以整理、汇集,编为一部书,命名为《六典条例》。书共分十卷:卷一、卷二为吏典,卷三、卷四为户典,卷五、卷六为礼典,卷七、卷八为兵典,卷九为刑典,卷十为工典。全书对朝鲜财政、军政、都城诸衙门记载颇为详细、缜密,条理分明,是一部研究朝鲜历史的重要文献。有朝鲜旧刻本。
一卷。民国陈寅恪(1890-1969)撰。支愍度,晋成帝时人。他首倡心无义,又是当时格义与合本潮流中的代表。《支愍度学说考》一书,共分有六节:即计分材料,何谓心无义,心无义与格义之关系,心无义之传授,
八卷。撰者不详。卷一总考、卷二经、卷三史、卷四子、卷五集、卷六丛书、卷七补遗、卷八附录。附录《建阳县治书版考》、《建阳书坊书版考》,登列所刊各种书之名。有民国间福建通志抽印本。
四卷。清陈作霖(详见《可园诗存》)撰。四卷分别名为“炙簧新谱”、“琴心阁忆语”、“洗红簃曼词”、“花枝楼梦吟”,是作者六十岁以后所作,写家园伤心,诉肠哀楚。本书附于《可园诗存》之后,有宣统二年(191
四卷。清庄有可(1744-1822)撰。有可又名献可,字大名,江苏武进(今武进县)人,经学家。诸生,曾客居京城十年,授校中秘书。与张惠言、恽敬、左辅等友善,左辅为其作传,现存集中。有可博通群经,而专攻
一卷。清瞿中溶编撰。瞿中溶,字木夫,江苏嘉定人。此书原稿藏于丁氏“八千卷楼”,徐乃昌录副后,由瑞安陈准刻印出版。书虽称图录,而实际上只有一部分图谱,而多为考释。书中著录古玉五十器,上起周秦,下及隋唐。
一卷。明赵璜撰。璜字廷实,号西峰,安福(今属江西)人。生卒不详。弘治三年(1490)进士,官至工部尚书。卒谥庄敏。该书是一部自传性质的著作,主要记载作者居官时的事迹。卷首有自序一篇和诗数首,辞彩朴俚。
九卷。朝鲜成伣等撰。伣字磬叔,号慵斋,天顺进士,聪秀好学,为官清正。成宗时奉敕删定乐书,拜礼曹判书,著述颇多,《乐学轨范》为其中之一。此书前有作者自序,后有李廷龟跋,共分九卷:卷一为音调律吕诸图说,皆
四卷,清王果纂修,罗度增补。王果,邑人。罗度,曾任内江县知县。《内江县志要》道光十四年(1834)修,二十五年(1845)续修刻本,共四卷。此志初为道光中人王果撰,后光绪间邑令罗度又增补。其以明县令雷
四十卷。李吉甫撰。李吉甫(758-814),字弘宪,赵州赞皇(今属河北省)人,唐代名相,又是著名地理学家。世代官宦家庭,27岁为太常博士,“该洽多闻,尤精国朝故实”。德宗贞元八年(792)以后,久任外
①三卷,明林东海、李河图修,俞贡撰。林东海,福建莆田人,进士,官黄陂知县。李河图,江南上元(今江苏南京)人,恩生,继林东海任。俞贡,浙江建德人,岁贡,官黄陂训导。县志明以前无可考,嘉靖中叶,县令林东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