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法
明代关于诬告者反坐的法律。明太祖朱元璋认为: “奸徒不抵,善人被诬者多矣”,于是规定“自今告谋反不实者,抵罪”。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 专定《诬告法》,其中规定:诬告三、四人者杖一百、徒三年。诬告五、六人者杖一百、流放三千里。诬告十人以上者,凌迟处死, 枭首其乡,家属流放边远地区。明代对诬告者,加等治罪。如被诬告当笞罪者,加所诬罪二等。流徒杖罪者,加所诬罪三等。诬人死罪已决者,反坐以死刑。
明代关于诬告者反坐的法律。明太祖朱元璋认为: “奸徒不抵,善人被诬者多矣”,于是规定“自今告谋反不实者,抵罪”。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 专定《诬告法》,其中规定:诬告三、四人者杖一百、徒三年。诬告五、六人者杖一百、流放三千里。诬告十人以上者,凌迟处死, 枭首其乡,家属流放边远地区。明代对诬告者,加等治罪。如被诬告当笞罪者,加所诬罪二等。流徒杖罪者,加所诬罪三等。诬人死罪已决者,反坐以死刑。
唐军保卫南阳(今河南南阳),抗击安史叛军的战役。南阳地处中原与江汉之间,为江汉屏障,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安史叛军占领中原之后,江、淮财富不得不经由长江、汉水运抵洋川(今陕西洋县),再输入关中。这条运输线
辽初皇室内争夺皇位的斗争。大同元年(公元947年)四月,辽太宗耶律德光在攻打后晋撤兵途中病死,诸将耶律安搏及耶律洼、耶律吼等在镇阳(今河北栾城北)拥立倾向于汉化,主张变革契丹旧俗的太祖长孙耶律兀欲为帝
战国时燕将乐毅率五国联军进攻齐国的战役。周赧王三十一年(公元前284年), 燕昭王以乐毅为上将军,赵惠文王以相国印授给乐毅,乐毅率领燕、秦、魏、韩、赵五国联军伐齐,在济西(今山东聊城南)大败齐军。之后
唐代扬州人鉴真和尚,是著名的律宗大师,为了传播佛教,于玄宗天宝二年(公元743年)应日本学问僧荣睿、普照邀请,筹备东渡日本。经过十余年的六次努力,历尽艰险,后双目失明,终于在天宝十二年(公元753年)
晋国魏绛实行的与戎族和好的政策。公元前569年,晋国北方以无终(当时居于今山西太原附近)为首的戎人部族遣使到晋国,通过魏绛向晋悼公请求和好。悼公本来不相信戎狄,魏绛向悼公陈述和戎的五大好处,即可以用财
官署名。即尚书省。武则天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称文昌台,旋称文昌都省。后又称都台、中台。唐中宗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旧称。参见“尚书省”。
元代纸币名。至元十二年(公元1275年)开始印行,面值分二文、三文、五文三等。至元十五年,以厘钞不便于民,复命罢印。
十六国之一。匈奴贵族赫连勃勃建立。升龙元年(公元407年)赫连勃勃脱离后秦统治,自称天王、大单于,建大夏政权,建都统万(今陕西横山)。昌武元年(公元418年)十一月,赫连勃勃攻占长安(今陕西西安),又
明军队编制。明初,朱元璋接受刘基建议, 实行卫所制。一郡(府)设所,连郡(府)设卫,每卫五千六百人,设卫指挥使。每卫辖五个千户所,每千户所有兵一千一百二十人,以千户为长官。每千户所辖十个百户所,百户所
西周王畿以内官员的总称,或称“三事大夫”。《令彝》铭文中, “三事”和“四方”对举,后者指畿外四方诸侯, 可知“三事”指畿内官员。《尚书·立政》: “立政:任人、准夫、牧,作三事”,是说“三事”包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