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长制
明代为保证政府税收而实行的一项措施。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明政府规定,每纳粮一万石为一粮区,由地方官选任田多的地主为粮长,正副各一人,负责征收该区税粮,每年七月督运到京。凡按时运粮到南京的粮长,明太祖都亲自召见,并量才录用,授以官职。嘉靖时,每区粮长多至十人以上。他们勾结官吏、里长,敲榨勒索,中产之家多遭破产。粮长制一般推行于税额较多的地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边远省区,不设粮长。一条鞭法实行后,赋役征收由地方官吏直接办理,粮长制废除。
明代为保证政府税收而实行的一项措施。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明政府规定,每纳粮一万石为一粮区,由地方官选任田多的地主为粮长,正副各一人,负责征收该区税粮,每年七月督运到京。凡按时运粮到南京的粮长,明太祖都亲自召见,并量才录用,授以官职。嘉靖时,每区粮长多至十人以上。他们勾结官吏、里长,敲榨勒索,中产之家多遭破产。粮长制一般推行于税额较多的地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边远省区,不设粮长。一条鞭法实行后,赋役征收由地方官吏直接办理,粮长制废除。
辽道宗大安十年(公元1094年),女真族盈哥继任诸部长,仍接受辽赐节度使称号。又以其侄撒改为国相,击败乌古论等部的联合反抗。下令各部必须服从完颜部为核心的部落联盟的统一号令,不得另行组织联盟及自称“诸
清末推行“新政”时期为奖励工商业发展而制定的章程之一。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清政府公布《奖励公司章程》,规定凡集资五十万元至五千万元经营工商业者,按所集资数额分奖以议员或头等顾问官等职位,并赐以七
中法战争期间,香港工人以罢工形式进行的反侵略斗争。在中法战争期间,香港成为法军的重要补给基地。1884年(光绪十年)9月中旬,被击伤的法舰驶入香港船坞修理,工人立即举行罢工,拒绝承修,并准备将其焚毁,
官名。汉末以来,历代多置,性质不一。辛亥革命时期,各省独立,一般设置都督统率民军,并兼管民政,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1913年1月8日袁世凯公布《现行都督府组织令》,原则上实行军民分治,民政特设民政长,
旧说分封制下授予诸侯的五个等级的爵位。《礼记·王制》: “王者之制爵禄, 公、侯、伯、子、男,凡五等。”但据近人研究,我国古代并不存在等级森严的五等爵制。周代畿内贵族兼作王官者多称公;畿外较大诸侯则称
为了防御蒙古贵族统治者的袭扰,自洪武(公元1368年—1398年)至永乐(公元1403年—1424年)时期,在东自辽东,西抵嘉峪关的沿边地带,先后设置了九个要镇,称为“九边”。又在沿边各镇修缮长城,称
古代白狄别族所建立的鲜虞国(其都城在今河北正定东北四十里新城铺),战国时称为中山国。战国初,中山武公建都于顾(今河北定州)。周威烈王十八年(公元前408年),魏文候灭中山国。不久复国,中山桓公徙都灵寿
元和九年(公元814年)彰义镇(即淮西镇,治今河南汝南)节度使吴少阳死,其子吴元济匿不发丧, 自领军务,并发兵四出攻掠。元和十年(公元815年)宪宗发十六道兵讨伐淮西。初战失利,不少朝臣遂主张罢兵休战
民国初年的政派。1916年袁世凯死后,黎元洪继任总统,北洋军阀皖系头目段祺瑞任国务总理把持北京政府。以梁启超为首的原进步党改组成宪法研究会,很快与皖系军阀合流,积极支持段祺瑞。宪法研究会通称为研究系,
商朝中期,商王盘庚为了挽救商朝的政治危机,决定再一次迁都。他选择了背靠太行山的洹水岸边的殷(今河南安阳小屯)为新都所在。但臣民不愿迁居,相率发出怨言,反对迁都。盘庚分别劝说贵族和民众,要求他们遵守先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