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野制
西周和春秋时期一种体现社会阶级对立的制度。国和野分别指国都和国都四郊以外的地区。国都及其近郊地区的居民称作“国人”,在“野”的农业生产者则称为“野人”。一般认为,国人是各级贵族及其疏远的宗族成员,也包括住在国邑中的工、商阶层,属于统治阶级,有参与议论国事的权利,在战争中则以甲士的身份充任军队的主力。野人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又称作“甿”,属于被统治阶级,是社会生产的主要承担者和贵族剥削的对象,在战争中只能充当杂役或非主力性质的徒兵。春秋中后期,随着社会阶级关系的变化,国野之间的界限渐趋泯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