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
宣府前卫(今河北宣化)人。嗣世职,为宣府前卫指挥使。累升至大同游击将军。弘治十二年(1499)以来历任都督佥事、总兵官、宣府镇守。有击败火筛入犯大同左卫功。武宗初立,寇乘丧大举进攻,战失利,征还。正德五年(1510)起用为代理都督同知,主管神威营操练。随后两年,充任副总兵,镇压刘六、刘七、齐彦名、庞文宣起义,实授都督同知。久之,卒。
蜀郡(治今四川成都)人。有才能,任尚书郎。曾拟劾奏郎官朱济、丁盛,反被诬告下狱,几乎被杀。邓太后赦其一死,遂上书致谢,文辞极为哀惋。
【生卒】:1086——1154
字伯英,凤翔府成纪(今甘肃天水)人。初为弓箭手。高宗即位,擢御营前军统制。张俊派其兵败来犯之金兵,又与刘铸再败金兵,拜枢秘使。绍兴十一年(1141),力赞和议,追随秦桧,首请交出其所统兵,助桧诬杀岳飞。官至太师,封清河郡王。卒,追封循王。
【生卒】:?——1900
字杰三。与董福祥同乡。同治初年,同起事于安化,后同降附,领董字左营。参加金积堡、西宁、河州、肃州、乌鲁木齐诸战,后人关募立定远三营,攻克东、西四城。再率部征讨安集延叛侵,大破敌军。官都司、副将至提督,赐号“倭兴巴图鲁”。历任西宁镇、伊犁镇总兵,代董福祥充喀什噶尔提督,入京充武卫全军翼长。光绪二十六年卒谥壮勤。
【介绍】:
明宣府前卫人。嗣世职为本卫指挥使。弘治十二年以功进都指挥同知。旋以总兵官镇宣府。武宗初立,鞑靼大举侵扰,俊力疾迎战,兵败。征还,正德五年擢至都督同知,典神威营操练。刘六、刘七军逼京畿时,与许泰、郤永遏之。以疾召还。
【生卒】:1382—1448
【介绍】:
明应天府江浦人,字俊明。县庠生。以能书征修《永乐大典》。书成,入太学。擢左军都督府都事,以事谪保安。荐起为德清知县,有惠政。
【生卒】:1086—1154
【介绍】:
宋凤翔府成纪人,字伯英。好骑射,负才气,起于诸盗。年十六,为三阳弓箭手。钦宗靖康至高宗建炎、绍兴间,与金人战,屡立奇功。曾讨江淮,平苗刘,破李成,皆著劳绩。绍兴十一年拜枢密使。知朝廷欲罢兵,首请纳所统兵,力赞议和。秦桧尽罢诸将兵权付俊。岁余无去志,桧使江邈论罢之。累封广、益国公,进封清河郡王,拜太师。与韩世忠、刘錡、岳飞并为南宋四大名将。然岳飞冤狱,俊独助桧成其事,为世所鄙。卒谥忠烈。
蜀郡(治今四川成都)人。有才能,任尚书郎。曾拟劾奏郎官朱济、丁盛,反被诬告下狱,几乎被杀。邓太后赦其一死,遂上书致谢,文辞极为哀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