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侬
佤语音译。“侬”意为“单方”,“麻”即“耕地”。解放前云南省西盟佤族地区对个体家庭自耕地的称呼。由于铁制的砍刀、斧、锄、铲、镰等农具从外族大量传入和广泛使用,使得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单独耕种已成为可能,原先属家族或村社集体所有的耕地,到解放前夕已逐步为个体家庭长期占有使用和变为私有,虽仍普遍存在二三户私有伙耕或伙有伙耕的土地,但个体家庭自耕已成为当地主要生产方式。
佤语音译。“侬”意为“单方”,“麻”即“耕地”。解放前云南省西盟佤族地区对个体家庭自耕地的称呼。由于铁制的砍刀、斧、锄、铲、镰等农具从外族大量传入和广泛使用,使得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单独耕种已成为可能,原先属家族或村社集体所有的耕地,到解放前夕已逐步为个体家庭长期占有使用和变为私有,虽仍普遍存在二三户私有伙耕或伙有伙耕的土地,但个体家庭自耕已成为当地主要生产方式。
?—1859清朝大臣。蒙古族文人。蒙古正黄旗人。额哲忒氏。字雨田。嘉庆二十四年(1819)举人。充实录馆誊录。道光四年(1824),书成,议叙知县。十年(1830),选甘肃陕西县知县。十五年(1835
见“哑速火落赤把都儿”(1627页)。
清代藏区差税清册名。藏语作“甲达细雄”。道光十年(1830)西藏噶厦政府大规模清查土地、人口、差税所编的册籍。该年为藏历铁虎年。故名。全称《噶丹颇章所属卫藏、塔工、绒等地铁虎年普查清册》简称《铁虎清册
清代八旗成员所占有的田地。始于天命六年(1621),清太祖努尔哈赤在辽沈地区实行“计丁授田”,每一成年旗丁授田6垧。后继续推行此制,于顺治元年(1644)至康熙(1662—1722)初年,清政府先后进
古代对华夏北方几个民族的统称。《墨子·节葬下》称:“昔者,尧北教乎八狄”。《尔雅·释地》云:“九夷、八狄、七戎、六蛮谓之四海”。郭璞注:“八狄在北”,但未列举名称。
清军平定大小和卓木之乱的一次战役。乾隆二十四年(1759)闰六月,布拉呢敦(大和卓木)、霍集占(小和卓木)自※“霍斯库鲁克之战”溃败后,于七月初西遁阿尔楚尔岭(一称阿喇楚勒、阿勒楚勒,今帕米尔阿里丘尔
古碑铭。又称荔非道庆造像碑。北周保定四年(564)立。原存陕西蒲城县东北20里雷村。《金石萃编》、《八琼室金石补正》等均有著录。碑云造像者150人,实际可识者122人。其中羌人姓氏雷28,昨和19,屈
赫哲族旧时的丧葬祭仪。俗称“送魂”。亦作“了档子”。“档子”,赫哲语音译,指人死埋葬后,其晚辈仍将死者生前用的被褥放在原处,晚铺开,早叠起,炕上供着斟满酒的杯子、烟袋、食物等,供其享用。流行于今黑龙江
明朝授予西藏帕木竹巴地方政教首领的封号。洪武(1368—1398)初,遣使招谕卫藏,令举元故官赴京授职。帕木竹巴地方元故灌顶国师章阳沙加监藏“为番推服”,明廷准其一仍旧职,并赐玉印、彩币。六年(137
见“耶律章奴”(13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