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鞭禁忌
蒙古习俗。凡蒙古人骑马,皆随身携带马鞭,其俗不得将其带入居室或指人,否则即被认为对主人蛮横和有敌意。亦不得以鞭打来袭的家犬,因此举被认为对主人的不敬。此俗由来已久,西方旅行家普兰诺·迦宾尼《蒙古行纪》在记述元定宗贵由(1246—1248年在位)时蒙古习俗曾指出类似禁忌:凡倚靠在马鞭上或用马鞭去接触箭,皆被认为是罪恶。
蒙古习俗。凡蒙古人骑马,皆随身携带马鞭,其俗不得将其带入居室或指人,否则即被认为对主人蛮横和有敌意。亦不得以鞭打来袭的家犬,因此举被认为对主人的不敬。此俗由来已久,西方旅行家普兰诺·迦宾尼《蒙古行纪》在记述元定宗贵由(1246—1248年在位)时蒙古习俗曾指出类似禁忌:凡倚靠在马鞭上或用马鞭去接触箭,皆被认为是罪恶。
见“鸠僚”(1103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八年(1410)十一月设置之喜申卫均称作希禅卫。
见“叶密立”(539页)。
见“完颜宗固”(1156页)。
见“耶律章奴”(1319页)。
元泰定帝也孙铁木儿年号。1324—1328年,凡5年。
清朝将领。字荣轩,纳西族。云南丽江白沙人。大理守城营都司和鉴之子。咸丰六年(1856),父卒,荫袭云骑尉职。保署维西协任都司职,曾奉命指挥杨玉科、张润等镇压杜文秀起义军。同治十一年(1872),同杨玉
书名。藏文原名《朗氏犀牛宝卷》,意译为《朗氏家族史》。约成书于明宣德六年(1431)。作者是朗氏家族成员※扎巴坚赞贝桑波。著于山南乃东孜寺。是书初以伏藏形式出现,后掘出始为人知。分上、中、下3部。该书
889—926五代十国时期云南大长和国第二代国王。又作郑曼、郑文、郑仁文、郑仁明等。白蛮(白族先民)。郑回第八世孙(郑回本为汉族,其后裔融入白蛮),※郑买嗣子。后梁太祖开平四年(910,一说开平三年)
唐代回纥部落联盟诸部的总称。又称回纥十一姓。即回纥、仆固、浑、拔野古、同罗、思结、契秘、阿布思、骨仑屋骨、拔悉蜜、葛逻禄。其中,以回纥部居主导地位。每部置一都督。每行止斗战,常以拔悉蜜、葛逻禄为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