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加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
见“小王子”(150页)。
?—310成汉大臣。父李含初为六郡人部曲督,娶巴人首领李慕女、李特妹为妻,西晋永宁元年(301),李特承制后,封为西夷校尉。后成为表弟李雄心腹,委以军国大事。建兴元年(304),雄称成都王后,以材官为
元代管理回回乐人之机构。初名管勾司。元仁宗皇庆元年(1321)置。延祐三年(1316)改今名。设署令1员,从六品,专管回回乐队人员。下设署丞、管勾、教师、提控各2员。据载,其乐队演奏之“回回乐曲”存名
旧时广西部分瑶族地区村寨主持宗教祭祀和组织生产的头人。在南丹县瑶族聚居的每个村寨,都选出一至二个熟悉宗教仪式,有丰富生产经验和受群众拥护者充任此职。在政治上没有任何特权,主要职责是主持祭神祈祷作物丰收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伊屯河卫。永乐十五年(1417)二月,安出河等处女真首领哈剌苦出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亦迷河卫同时设立,以哈剌苦出、出咩哈为指挥使,赐诰印、冠带等物。在
清代西北地区台站道之一。共设14台,由乌里雅苏台城向西,头台阿勒达勒,二、博勒霍,三、乌兰胡图克,四、依克哲斯,五、巴噶哲斯,六、珠尔库珠,七、布固,八、阿勒噶令图,九、巴噶诺尔,十、杜尔根诺尔,十一
?—680唐朝官员。原籍安息(今伊朗东北部与前苏联交界一带)。出身望族。贞观(627—649)初年,父朏汗率众5千余朝唐,被置于维州(今四川茂县),拜为刺史、定襄郡公。四年(630),随父赴长安朝见太
见“人役税”(33页)。
金代定期核查户口、物力,以调整赋的制度。通检,即《周礼》大司徒3年一大比,各登乡民众寡、物力多少,以辨物行征之制。大定四年(1164),以民户贫富变更,赋役不均,命泰州军节度使张弘信等13人,分行诸路
见“砂井”(16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