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善后章程
清朝约束青海蒙、藏诸族的措施。清道光二年(1822),清军征讨黄河以北藏族后,陕甘总督长龄奏准立此善后章程,规定:蒙古人须着蒙古服饰,不准易藏族衣帽,诡混抢劫;严查蒙、藏歇家(货店),禁奸徒于偏僻处开店舍,私充歇家,勾引蒙、藏族,接济盗匪;循化、贵德等处藏族人户众多,无从稽查,选立千、百户头目,以资约束;令循化、贵德等地穷苦无牲畜藏族垦种田地;不准奸商夹硫磺烙硝私往藏地售买。以此种种措施限制约束蒙藏各族的行动,借以维护清廷对当地的统治。
清朝约束青海蒙、藏诸族的措施。清道光二年(1822),清军征讨黄河以北藏族后,陕甘总督长龄奏准立此善后章程,规定:蒙古人须着蒙古服饰,不准易藏族衣帽,诡混抢劫;严查蒙、藏歇家(货店),禁奸徒于偏僻处开店舍,私充歇家,勾引蒙、藏族,接济盗匪;循化、贵德等处藏族人户众多,无从稽查,选立千、百户头目,以资约束;令循化、贵德等地穷苦无牲畜藏族垦种田地;不准奸商夹硫磺烙硝私往藏地售买。以此种种措施限制约束蒙藏各族的行动,借以维护清廷对当地的统治。
位于今新疆鄯善县西50余公里处,傍火焰山,距高昌故城15公里。开凿在吐峪沟东岸半山中。石窟分东南、西北两区。东南区有4窟,西北区有21窟。在沟西岸还有石窟和以土坯砌成的土窟16处。多有汉文题记。最早当
见“西辽”(689页)。
清代八旗组织中最重要组成部分。俗称满洲八旗。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后,根据政治军事形势发展的需要,将满族社会原有的牛录组织加以改组扩大,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建黄、红、蓝、白四旗。四十三年(1615
拉祜语音译,意为“借种”。解放前云南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借地耕种的称谓。借种的耕地一般只局限于旱地,很少借种水田。解放前大部分旱地虽然已从寨公有转化为个体长期占有和私有,再不能随便开种,但旱地的买卖与租
即“慕容忠”的本民族名。参见“慕容忠”(2436页)。
又译“秃鲁华”、“睹鲁花”、“秃儿合黑”等。指蒙元怯薛(护卫军、禁卫军)中的散班。宋嘉泰四年(1204),成吉思汗用兵乃蛮部前始置,设秃鲁花70名。开禧二年(1206),蒙古建国后,增至8千名,取万户
见“兀列卫”(108页)、“兀力卫”(108页)。
噶厦驻瞻对地方官员。藏族。清同治七年(1865)任仔仲。光绪三年(1877)补放七品朗茹营官。四年升任六品仑宗营官。五年升补五品商上卓尼尔。十七年(1891),晋升四品小堪布。二十八年(1902),驻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厘族、栗族。主要分布在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及凤庆、永胜、华坪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①五代后汉高祖刘知远、隐帝刘承祐年号。948—950年,凡3年。 ②五代时北汉世祖刘崇即位后,仍沿用乾祐年号,为乾祐四年。至乾祐七年(954,一说八年)崇卒,养子刘承钧继位,不改年号,直至乾祐九年,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