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正春
即“陶新春”(1960页)。
即“陶新春”(1960页)。
僧官名。明清对于藏族地区州一级,封授一些管理僧众统领土民的僧人头目为僧正,给予印信,敕书,依例朝贡承袭。清代有圆成寺僧正,闫家寺僧正等,隶僧录司。
北魏末年将领。北秀容(今山西朔县西北)契胡(羯胡)。尔朱氏。武卫将军、华州刺史尔朱买珍子。尔朱荣从弟。颇知书计。借荣威势,摹写荣书,刻荣章,与尚书令史通为奸诈,造荣启表,请人为官,大得财货,以资酒色。
?—950五代后汉时期楚王。字德丕。许州鄢陵(今河南鄢陵)人,一作扶沟(今河南扶沟)人。楚王※马殷之子,※马希范同母弟。原为武安节度副使、天策府都尉,领镇南节度使。性谨顺,受兄宠爱,受命判内处诸司事。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外喀尔喀七部,向称外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将喀尔喀万户西部地区及属民(即外喀尔喀)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后
以木板筑成的房屋。也作“版屋”。为部分汉族及氐等少数民族住宅建筑形式之一。《毛传》曰:“西戎板屋”。《汉书·地理志》云:“天水、陇西,山多林木,民以板为室屋”。《南齐书·氐传》在叙及仇池氐的住宅建筑时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武川县县长阎毅先及文焕勋修撰。1940年铅印,一册,128页。内容分14项:沿革、位置、地势、要隘、社会概况、户口、土地、行政、交通、实业、教育、财务、治安,每项下分小目,无人
参见“拉布塔哈”(1371页)。
?—1674清朝武官。满洲镶黄旗人。康熙十三年(1674),以员外郎随经略莫洛征逆藩吴三桂,至陕西宁羌州。寻陕西提督王辅臣叛,与经略同遇害。二十二年(1683)议恤,赠拖沙喇哈番(云骑尉)。
彝语音译。意为按下种量交纳实物地租。旧时流行四川凉山美姑巴普、三河以达一带彝族奴隶社会的一种剥削制度。主要实行于高寒山区刚开垦的贫瘠土地。为定租的一种。下种2斗,则交给土地主人2斗粮。出租者为黑彝及富
参见“会同馆”(8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