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塔
哈萨克汗国时期(15世纪中期—19世纪初)社会组织。又称阿塔阿衣马克、阿塔爱马克。由血缘关系较为亲近(七辈以下)的若干※阿吾勒组成。它不是生产单位,但彼此之间有一定联系。阿塔内的数个阿吾勒常在相邻地方游牧。其头目称“阿克萨卡勒”,由德高望重的老者(一般为富有者)担任,负责处理阿塔内部的大小事务,调解各阿吾勒之间的纠纷。此组织延续至近代。
哈萨克汗国时期(15世纪中期—19世纪初)社会组织。又称阿塔阿衣马克、阿塔爱马克。由血缘关系较为亲近(七辈以下)的若干※阿吾勒组成。它不是生产单位,但彼此之间有一定联系。阿塔内的数个阿吾勒常在相邻地方游牧。其头目称“阿克萨卡勒”,由德高望重的老者(一般为富有者)担任,负责处理阿塔内部的大小事务,调解各阿吾勒之间的纠纷。此组织延续至近代。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军事组织府中所设武职书记官,系主将、副将下属。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1816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姓觉罗察氏。闽浙总督、礼部尚书钟育子。乾隆三十年(1765),捐员外郎,选盛京户部。五十一年(1786),累官湖南按察使。五十八年(1793),以失察属县捕役诬良毙
见“鸢鞮”(1379页)。
书名。清阿克敦撰。全书14卷。成书于乾隆朝。内容多为有关清史的著述。惟卷13《初使准噶尔奏》,卷14《再使准噶尔奏》为作者于雍正十二年(1734)、乾隆三年(1738)先后两次往伊犁会见噶尔丹策零的疏
参见“回回司天监”(784页)。
清代苗族农民起义。嘉庆九年(1804),※乾嘉苗民起义失败后,清政府加强在湘西地区统治,推行“屯田养兵、设卡防苗”政策。在永绥(今湖南花垣)、凤凰、乾州(今吉首)、古丈、保靖五厅增设守备、把总、外委等
靺鞨(勿吉)著名七部之一。一作汨咄。《隋书》称其“在粟末之北”,约分布在今第二松花江北的拉林河流域(旧说在伯都讷,即今吉林省扶余县境)。隋代为七部中之大部,有“胜兵七千”。农业已有一定发展,但仍住半地
1638—1683四世东科尔活佛。藏族。幼年从却藏活佛南杰班觉出家。清顺治三年(1646),赴前藏,随四世班禅罗桑却吉坚赞受戒,赐号多居嘉措。后在哲蚌寺拜见五世达赖阿旺罗桑嘉措,并得到第斯索南群佩及青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延祐三年(1316),畏兀儿亦都护纽林的斤驸马始封。其子帖睦尔普化、篯吉、太平奴以及月鲁帖木儿及其子桑哥等先后袭封。
①(?—1125)西夏崇宗妃。辽国公主。名南仙。夏贞观三年(1103)五月,崇宗李乾顺向辽请婚。五年,辽天祚帝封宗室女南仙为成安公主嫁乾顺。八年(1108),生子仁爱,立为世子。为人贤德,见宫女曹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