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办事大臣
清代新疆阿克苏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阿克苏。三十二年(1767)并归乌什,改置领队大臣。嘉庆二年(1797)复旧制。衙署置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5员、书识5员,分管印房、粮饷及钱局诸事。归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同治四年(1865),因城被义军占领自杀,位缺。光绪十年(1884)裁。
清代新疆阿克苏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阿克苏。三十二年(1767)并归乌什,改置领队大臣。嘉庆二年(1797)复旧制。衙署置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5员、书识5员,分管印房、粮饷及钱局诸事。归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同治四年(1865),因城被义军占领自杀,位缺。光绪十年(1884)裁。
①(1257—1308)元朝大臣。又译合剌合孙。蒙古斡剌纳儿氏。蒙古国开国功臣※启昔礼曾孙,囊加台子。善骑射,通蒙文,重儒学。至元九年(1272),以勋臣后裔,任宿卫百夫长,袭号“答剌罕”。十八年,增
藏语音译,意为“大外相”,《新唐书·吐蕃传》意译为“都护”。吐蕃掌管外事的官员。与《唐蕃会盟碑》中之“纰论伽罗笃波”相当,其地位当在“同平章事”之列。参见“纰论”(1265页)。
清代对大小兴安岭一带索伦(今鄂温克)、鄂伦春、达斡尔、锡伯、赫哲等渔猎民族的总称。由“布特哈”(满语,汉意“虞猎”或“打牲”)引申而来。康熙年间(1662—1722),清政府在嫩江流域设置布特哈总管衙
新疆三区(伊犁、塔城、阿勒泰)革命时期的民族武装。1944年底,新疆察布查尔县锡伯族群众,为响应尼勒克和伊宁等地反对盛世才和国民党统治的武装起义,组成一支150人的游击队,参加攻打艾林巴克和阿恰尔的战
书名。清编年体史书。原名《大清历朝实录》。官修。清制每朝皇帝死后设实录馆,纂修该朝实录,事毕撤销。修成的实录缮写五份,每份有汉、满、蒙3种文体,按装帧分大红绫、小红绫、小黄绫本,分藏皇史宬、沈阳故宫、
见“商卓特巴”(2093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据《新唐书·南蛮传》:其职位在※久赞之下,※正酋望之上,犹试官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尚可兼任※九爽、※三托之官。
亦作“拔离速”。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意为“角 戏者”。金代有以命名者,如※完颜银术可之弟名拔离速。
见“觉昌安”(1753页)。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治云南城,即今祥云县云南驿。南诏王派子弟镇守。参见“十睑”(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