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省苗蛮事宜论
有关土司制度之论著。1篇。清蓝鼎元(1680—1733,字玉霖,别字伏庵,号鹿洲,福建漳浦人,汉族)撰。内容首论改土归流之必要,同时披露土司对土民实行“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的残酷剥削。为研究西南少数民族土司制度的参考文献。有《鹿洲全集》、《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本等。
有关土司制度之论著。1篇。清蓝鼎元(1680—1733,字玉霖,别字伏庵,号鹿洲,福建漳浦人,汉族)撰。内容首论改土归流之必要,同时披露土司对土民实行“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的残酷剥削。为研究西南少数民族土司制度的参考文献。有《鹿洲全集》、《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本等。
见“骨咄”(1660页)。
民国时期新疆官员。于田县人。维吾尔族。1912年在县知事戴承谟号召下,与部分维吾尔族上层集体加入国民党。不久,被新疆地方军阀杨增新查禁,逃奔内地。1925年潜回新疆,利用省师范学校作基地,宣传三民主义
西藏拉萨“四大林”(藏语“林”,汉意为“洲”,转意为“寺”。即“四大寺”)之一。又名阐宗寺。在拉萨市内。为西藏摄政第穆呼图克图驻锡之所。宗教上隶属哲蚌寺罗赛林扎仓,为黄教寺院。其第六、第八、第九世第穆
古代北方民族名。史称“本匈奴别种”,为铁勒十五部之一。初居于漠北独洛河(今土拉河)东北一带,后逐渐南下,进入漠南地区,分为居延、无若没、潢水3个部落,被称为“白霫三部”。以游牧、射猎为生,首领称俟斤,
辽代部族名。辽初即为辽所征服,成为辽的属国。向辽朝贡无常,有从征义务,但出兵无常额。《辽史》有太祖五年(911)派使节入贡的记载。有人认为,此部即《辽史·百官志》所记北面属国官中之达里得部(亦曰达离底
西夏职官名称之汉译名。宋代史籍记载的西夏遣宋使臣的官名。一译作映吴。如史载宋元祐二年(1087)三月,西夏派遣使臣杨乌威明裕默等赴宋朝答谢太皇太后。后世称“蕃官名号”,其西夏职官品位不详。
见“乾陀罗”(1982页)。
汉至南北朝时夫余国所在地。盛时东至今张广才岭,北达小兴安岭南呼嫩平原,南到辽宁开原县,西约至吉林省白城市至双辽县一线附近。《新唐书·渤海传》所载以扶余故地为扶余、鄚颉二府,实指今东流嫩江和松花江以南地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浩尔齐”。《元史语解》释为“吹口琴人”。《元史·兵志二》:“奏乐者,曰虎儿赤”,即元代宫廷中的奏乐者及执掌该事的官员,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
西夏寺塔。地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金山乡贺兰山东麓拜寺口寺院内。西夏时期建,今存两塔,俗称双塔。两塔依东、西方向并列,相距百米。同为八角形密檐式砖塔,13层,高约45米。塔顶为上仰莲花刹座,承托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