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务收支局
清代办理边务收支总汇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边务大臣赵尔丰报部批准,于巴塘设立。选精干之委员充当总办,设提调一员,兼办文案,并颁木质关防印。下置统计、经纪、垦务、矿务、工程五科,由委员分科办事。凡边务一切收支各款,统由该局经理,随时详报边务大臣核饬造册,咨部核销。局中薪费即由边务经费项下作正开支。度支农、工、商、矿各事务均在局内,并立边务收支局章程。宣统三年(1911)代理边务大臣傅嵩炑筹措西康建省时改为度支局。
清代办理边务收支总汇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边务大臣赵尔丰报部批准,于巴塘设立。选精干之委员充当总办,设提调一员,兼办文案,并颁木质关防印。下置统计、经纪、垦务、矿务、工程五科,由委员分科办事。凡边务一切收支各款,统由该局经理,随时详报边务大臣核饬造册,咨部核销。局中薪费即由边务经费项下作正开支。度支农、工、商、矿各事务均在局内,并立边务收支局章程。宣统三年(1911)代理边务大臣傅嵩炑筹措西康建省时改为度支局。
见“坳瑶”(1291页)。
明代西藏地方后藏王。藏族。原为仁蚌巴家族的家臣。嘉靖四十四年(1565),激起属民起义,推翻仁蚌巴阿旺吉扎在仁蚌宗的统治。掌权后将首府迁至日喀则,自称后藏王,并与藏传佛教止贡派联合,与格鲁派为敌。万历
见“黑石炭”(2227页)。
西夏钱币名。铸于夏崇宗贞观年间(1101—1113)。西夏文“宝钱”二字或译作元宝。铜质小平钱,有著录,未见传世品。
1867—1957中国近代伊斯兰教大阿訇。字善堂,经名穆罕默德·尤素福。甘肃清水县(今属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回族。出身宗教世家。幼承家学,刻苦努力,曾赴平凉、西吉、河州及长安拜师求学,先后受业于禹月
辽东丹国大臣。渤海人。渤海国亡后仕于东丹国,官政堂省工部卿。后唐清泰二年(东丹甘露十年,935)十二月(一作十一月),奉命与列周道入后唐朝贡。翌年二月,后唐授以光禄卿,旋返归。
明代云南麓川傣族首领之一。洪武二十一年(1388),麓川首领思伦法于定边之役失败后,归顺明朝。他趁机举兵攻思伦法,陷宣慰司,继攻腾冲,迫伦法走昆明、南京陈诉。明太祖命西平侯沐春统云南、四川诸卫兵讨之。
见“对音库尔呼图克图六世”(643页)。
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出生于化隆县噶玉沟。7岁从扎巴·罗桑坚赞出家为僧。11岁入夏琼寺经院,从扎巴穹仓受沙弥戒和比丘戒,学习《新论》前之课程。21岁赴西藏,入色拉寺结扎仓学习。在热振大堪布前聆听经
1589—1652清初大臣。满族。赫舍里氏。原籍英额(今辽宁省开原县东南英额),后移哈达部。后金天命四年(1619),随兄硕色率众归附努尔哈赤。以兼通满、汉、蒙古文字,召直文馆,赐号巴克什(满语,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