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祖先圩
旧时毛南族民间祭祖活动之一。毛南语称“沙赫公叭”。地点在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下南、波川两村交界处的下林(毛南语称“卡林”)墓场。人们认为死人灵魂也喜欢赶圩,其圩叫“祖先圩”。如果不赶此圩,祖先要责怪和降罪于人。是故,清明凌晨,两村及其附近的毛南人便手提油灯或火把,携带节日物品(蜡烛、香支、纸钱、沙纸、猪肉、鞭炮、糖)来赶圩。卖主在摊前置盆清水,买者须将一枚硬币投入水中,如钱浮起,则表明祖先已参加交易,双方不能买卖,亦不能再用那枚硬币。反之,则可进行。1949年以前尚有此俗。
旧时毛南族民间祭祖活动之一。毛南语称“沙赫公叭”。地点在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下南、波川两村交界处的下林(毛南语称“卡林”)墓场。人们认为死人灵魂也喜欢赶圩,其圩叫“祖先圩”。如果不赶此圩,祖先要责怪和降罪于人。是故,清明凌晨,两村及其附近的毛南人便手提油灯或火把,携带节日物品(蜡烛、香支、纸钱、沙纸、猪肉、鞭炮、糖)来赶圩。卖主在摊前置盆清水,买者须将一枚硬币投入水中,如钱浮起,则表明祖先已参加交易,双方不能买卖,亦不能再用那枚硬币。反之,则可进行。1949年以前尚有此俗。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设文案、帮文案各1人,稿书3人。负责拟公文,呈递钦差驻藏大臣审核,经修改后,再发交满印房缮写。人员由驻藏大臣调藏随员充任。宣统(1909—1911)年间,由驻藏大臣联豫奏准,
蒙古语意为“了望者”。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地区。小黑河支流,发源于武川县北黄花窝铺村西南,经呼和浩特郊区,入小黑河,全长58公里。明清时为蒙古土默特部游牧之地。
即“伏尤亥玛发”(798页)。
契丹官名。又作移离毕。一说“夷离”一词源于突厥语,突厥有“伊利可汗”。此官职在契丹出现较早,辽太祖七年(913), ※耶律阿保机“留夷离毕直里姑总政务。”(《辽史》卷1)是为首见。对其执掌,诸说纷纭。
我国布依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使用人口约212万。主要分布在贵州省黔南和黔西南两个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和安顺地区及贵阳市郊。布依语分为黔南、黔中和黔西3个土语,或依次称为第一、第二和第
简称王大臣会议。前称议政王贝勒大臣会议。清廷以满洲为主体所设的议论军国大事的高级议会。其制起于后金汗努尔哈赤时代。太宗天聪(1627—1636)间,已存在“两大贝勒、议政十贝勒、八大臣……共议国政”(
藏传佛教僧职名。藏语音译,意为寺院中负责全寺财政经济事务的总管。向由有实权的贵族出生的喇嘛担任。
契丹语官名。又译作“乌鲁骨”。一说源于突厥语“邬落”(“驿马”之意)。掌群牧。一说会同元年(938)后改为“群牧使”。女真立国,仍设是职。《金史·百官志》称:“乌鲁骨之下有扫稳脱朵,……皆踵辽官名也。
见“碎叶水”(2351页)。
见“益实左卫”(19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