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肯萨林
锡伯族旧婚俗之一。意为“磕头宴”。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为订婚后的一种仪式。在男女双方结亲并择定婚期后,男方须在女家举办一次中型宴席,招待女方直系戚属,并将准备好的彩礼送至女家,表示男方叩请女方亲属正式缔结婚约,故称。行过仪式后,便意味着双方已缔结婚约,从此不得反悔。任何一方悔婚,都会被认为不光彩。倘若女方悔婚,则要受社会舆论指责。由于多数青年都须至结婚时才能见到配偶,故婚后家庭不睦的情况甚多,有的甚至造成家庭悲剧。
锡伯族旧婚俗之一。意为“磕头宴”。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为订婚后的一种仪式。在男女双方结亲并择定婚期后,男方须在女家举办一次中型宴席,招待女方直系戚属,并将准备好的彩礼送至女家,表示男方叩请女方亲属正式缔结婚约,故称。行过仪式后,便意味着双方已缔结婚约,从此不得反悔。任何一方悔婚,都会被认为不光彩。倘若女方悔婚,则要受社会舆论指责。由于多数青年都须至结婚时才能见到配偶,故婚后家庭不睦的情况甚多,有的甚至造成家庭悲剧。
中国古代族名。又称“山都”或“木客”。汉代已见于史书,分布于闽、粤、赣三省交界地区,隐居深山密林间,树居或室居。身矮小、肤色黑。善劳动,尤精于木工。会自制乐器,能歌善舞;有语言与独自的婚丧习俗。据史籍
1116—1169藏传佛教高僧。又名尊者贡巴或达杰林。6岁随阿里巴喜饶宁波出家,遂名促陈宁波。德高望重,都松钦巴、祥仁波切等大德均系其弟子。创建拉垅寺、集卫藏康三地僧人於此学经论法,成一时之盛地。曾以
?—1664明末清初贵州水西土官。彝族。南明时袭水西宣慰使。永明王加授光禄寺少卿。领有水西(今乌江上游鸭池河以西,即黔西、息烽、修文之西,普定之北,水城之东,大方之南的广大地区)。清顺治十五年(165
亦写作一扣衷、一口钟、一裹圆,满语谓之“呼呼巴”,即斗篷,也叫篷篷衣。清代中期盛行一时,妇女多穿,男子亦有穿者。其制极简单,似雨衣,有领无帽,无钮扣,穿时披在肩上,用细布带系于颈部,用以遮风御寒。因形
见“拓跋焘”(1358页)。
地名。今属芒康。东至巴塘,南邻盐井,西界科麦,北抵贡觉。金沙江与澜沧江之分水岭,世称宁静山(今芒康山)。为川、滇入藏大道。元延祐(1314—1320)间,被蒙古人占领,建春绷寺。明正统九年(1444)
古族名。以男女皆蓄发寸许而得名。其称始见于明代,清与民国因之。今统称※仡佬族。多分布于贵州新添(今贵定)、施秉、黄平、安顺等地。其民嗜酒。人死则积薪焚之。男女皆勤于耕作。
1719—1795清代藏传佛教名僧、学者。藏族。生于西藏东部昌都之温普。7岁入昌都寺出家。至17岁均从父学习文字。20岁赴里塘寺学习因明及内明。24岁赴拉萨,于色拉寺的切巴扎仓求学。从七世达赖格桑嘉措
?—1773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图伯特氏。御前大臣旺扎尔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授三军侍卫。三十六年(1771),擢御前头等侍卫,署镶黄旗蒙古副都统,授正蓝旗蒙古副都统。三十七年二月,随军征
亦译“习不失”。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酒醒”之意。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昭祖子完颜乌古出经常酗酒,屡悖其母,其母徒单氏即把乌古出之子命名为辞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