螣哲
见“引”(399页)。
见“引”(399页)。
元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在部分民族地区授与各级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原有地区和人民的一种政治制度,即对民族地区的土著首领“假以爵禄,宠之名号”,使其仍按传统旧俗管理原辖区及百姓,通过他们对民族地区实行间接统治
见“舐碱鹿”(1883页)。
西夏碑刻。西夏崇宗天祐民安五年(1094)建于凉州(今甘肃武威)大云寺内。碑高2.5米,宽0.9米。碑文两面,阳刻西夏文,碑额篆书,正文楷书28行,行65字;阴刻汉文,碑额篆书,正文楷书26行,行70
1635—1688清代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噶勒丹锡勒图呼图克图一世。生于青海梅仰部族。幼年随舅父学习,后赴外蒙古。清顺治九年(1652),赴西藏入哲蚌寺果莽札仓学五大部经,后又在拉萨下密宗院专门研究
藏语音译,又作“本”,意为“官”。清松筠《西招图略》载:“藏之领兵官曰琫”。清廷于西藏设藏族兵3000,由琫统领,每25兵设定琫1人,5定琫设甲琫1人,2甲琫设如琫1人,2如琫设戴琫1人。共设四品(不
地名。战国时为古羌人活动地区。秦时为塞外地,后划入陇西郡枹罕县。西汉时,一度为羌人占据,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分属金城郡枹罕县和陇西郡大夏县。东汉初,为窦融所据,寻复原建制。三国至西晋,仍分属金
明清云南车里宣慰使司所辖傣族土职。明宣德间(1426—1435),勐琏酋叭陇法之弟钪郎法因援勐涽有功,得食邑勐遮。传至刀细闷纳,于雍正间(1723—1735)随征普洱、思茅有功,授土守备职。卒,子召楠
?—1743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一译苏尔札、素尔扎。博尔济吉特氏。西藏※拉藏汗次子。康熙五十六年(1717),以准噶尔部大策凌敦多布进犯西藏,随父率兵抵抗。兵败,退守布达拉宫。因噶卜伦沙克都尔扎布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
金代户类之一。凡没入官的奴婢,隶太府监为官户。又称奴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