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桑局
清代新疆管理蚕桑业之机构。左宗棠收复南疆后,以南疆气候温和,各地皆植桑树,农民亦乐于发展蚕业,遂招募浙江士民熟习蚕务者带蚕秧、蚕种及蚕具至新疆,教授当地人民栽桑、育蚕、缫丝,并先后在哈密、吐鲁番、库车、阿克苏、喀什噶尔(今喀什)、和田等地设立蚕桑局,为发展新疆蚕桑业起了积极作用。据统计,南疆原来每年产蚕丝30万斤,至清末已达70万斤,成为当地重要收入。
清代新疆管理蚕桑业之机构。左宗棠收复南疆后,以南疆气候温和,各地皆植桑树,农民亦乐于发展蚕业,遂招募浙江士民熟习蚕务者带蚕秧、蚕种及蚕具至新疆,教授当地人民栽桑、育蚕、缫丝,并先后在哈密、吐鲁番、库车、阿克苏、喀什噶尔(今喀什)、和田等地设立蚕桑局,为发展新疆蚕桑业起了积极作用。据统计,南疆原来每年产蚕丝30万斤,至清末已达70万斤,成为当地重要收入。
明末清初西藏高僧。亦称夏冲阿旺朗。藏族。噶举派达砻寺活佛。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后藏藏巴汗彭错南杰败前藏吉雪藏军与喀尔喀蒙古联军,继破色拉寺和哲蚌寺,两寺僧众逃往青海,途经达砻寺,其居中调解,许
?—1636后金公主。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三女,继妃富察氏所生。天聪三年(1629),因蒙古敖汉部首领率先归附后金,兄皇太极将其下嫁蒙古敖汉部岱青杜棱之长子索诺木杜棱,赐号济农。九年(
辽代部族名。圣宗统和二年(984),曾奏请以后详稳(将军)只从本部选授,圣宗以“诸部官惟在得人,岂得定以所部为限。”不允。有人以为即《辽史》所记获里国,为辽属国,辽北面属国官中曾设获里国王府。
①(?—1779)清朝将领。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多罗贝勒僧衮扎布长子。尚郡君,封多罗额驸。乾隆二年(1737),赐双眼孔雀翎,命御前行走。七年(174
藏语音译,即力役租税。解放前藏族地区的徭役赋税。“岗卓”意为“力役”,指派遣人畜支应差徭;“拉顿”意为“租税”,指用实物、钱财缴纳捐税。归时藏区的徭役赋税,总分此二类。
见“耶律倍”(1303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窝集右卫。永乐二年(1404)十月,兀者首领那海,义不扎尼等来朝,明廷在其所属之地置此卫,以那海为指挥同知。其地在今呼兰河支流通肯河流域。
契丹部族名。原为大、小二黄室韦户,契丹开国前夕,为※耶律阿保机所征服,分置涅刺拏古部与※突吕不室韦部,开国后,成为太祖20部之一。隶北府,置节度使统领,部族军属东北路统军司,戍泰州东。
即“顺奴部”(1691页)。
1061—1113金康宗。字毛路完。女真完颜部人。金世祖※劾里钵长子。辽天祚帝乾统三年(1103),金穆宗卒,以世祖嫡长子承袭节度使,继任联盟长。翌年,以高丽来伐,使石适欢破之。为向苏滨水(今大绥芬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