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民考
书名。清代宁波龚柴著。1卷。书中简略叙述苗民之居住、饮食、交易、服饰、婚丧、刀耕火种等。辑入《小方壶斋舆地丛钞》。
书名。清代宁波龚柴著。1卷。书中简略叙述苗民之居住、饮食、交易、服饰、婚丧、刀耕火种等。辑入《小方壶斋舆地丛钞》。
即“牛满江”(358页)。
旧时裕固族部落组织中的职称。亦称大圈头。肃南县康乐地区称为辅帮。为协助※头目处理本部落日常行政事务的总管家。由头目委派近亲或大户(牧主及富牧)充任,一般任期1年或3年,可以连任。有一定封建特权,代表头
见“哈什木”(1631页)。
彝语音译。意为用牲口谢中间人。解放前四川凉山美姑巴普地区彝族流行的一种制度。买卖土地双方,请中间人作证,买方杀1头猪请中人及卖方吃喝,成交后,买方付给中间人相当地价的1/20作酬金,一般给1猪或1羊。
三国魏对高句骊的一次反击战。魏正始三年(242)始,高句骊东川王忧位居(汉文献皆作其父位宫,此据《三国史记》)屡侵扰辽东郡西安平县(治所在今辽宁丹东市东北叆河尖古城),幽州刺史毌丘俭于正始五年(一作六
明代云南元江因远罗必甸土司。《明史》未指明其族别,按当地及其邻近墨江等地白姓为哈尼族,故其可能为哈尼族。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元江路为府。十七年以那直(傣族)为知府。十八年置因远罗必甸长官司隶之
旧时四川阿坝北部藏族地区寺院行政机构名。设温布或囊佐(议仓主持者)及管家等职,分管寺院的土地、牲畜、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等各种财产的收支,以及外事工作,并管辖“塔娃”(下层贫民)。
即“哈密”(1630页)。
见“朱耶金山”(793页)。
契丹科举制度,有乡、府、省三试之设。凡府中,曰“府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