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爽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据《新唐书·南蛮传》载:“罚爽主刑”,即主管刑狱、法律、诉讼事务,类似中央王朝的刑部。主官由军政高官※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领。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据《新唐书·南蛮传》载:“罚爽主刑”,即主管刑狱、法律、诉讼事务,类似中央王朝的刑部。主官由军政高官※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领。
见“科差”(1674页)、“丝料”(652页)。
参见“藏币”(2567页)。
台湾高山族赛夏人盛行的一种占卜方法。过去赛夏人凡遇疑难问题或染疾,用一碗盛满清水,放入一根小草,然后在碗中立细竹管一支,祷告后,以耳就竹管听之,据说能听到“精灵”的提示,解决疑难和祛除疾病。
书名。布依族地区地方志。4卷。民国时期胡翯(号羽高,贵州三都人,汉族)等纂。成书于1947年。是志在(光绪)《镇宁州志》基础上,增补民国以来的采访材料而纂成。共16篇。卷一为志首、地理、前事;卷二为经
州名。又作迭州。古为羌地。北魏时为吐谷浑据有。北周建德五年(576),武帝太子宇文赟西征吐谷浑,据有此地,翌年置州。以群山重叠,故名。治所在叠川(今甘肃迭部县境)。辖境相当今白龙江上游地区。隋大业(6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创始人为达波拉杰,宋宣和三年(1121),其在前藏达拉岗波(在今雅鲁藏布江北岸加查县和朗县之间),建达拉岗波寺,收徒传法,创立该派。据《西藏佛教发展史略》载,其融合于噶当派的教法及(
?—207东汉末年乌桓首领之一。史称其勇健多谋。东汉灵帝(167—189年在位)初,为右北平乌桓大人,统有部众800余落,自称汗鲁王(又作汗卢维)。卷入中原军阀混战。中平四年(187),受汉叛将张纯诱
藏语音译。西藏察隅地区部分居民的自称。分布在西藏东南部察隅河上游及桑河下游。约700多人(1976)。讲自己的土话,基本词汇和语法结构与僜人格曼话大致相同。按村落聚居,内部通婚。疾病丧葬时皆杀牲送鬼。
清代专门编纂各次重大军事行动始末的机构。康熙(1662—1722)年间为编纂《平定三逆方略》时置。隶军机处管辖。馆设总载,由军机大臣兼任。下分设提调、收掌、纂修、誉录、校对、文移等职衔。提调、收掌,以
见“兀提刺耳”(1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