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哈
见“喀尔喀万户”(2207页)。
见“喀尔喀万户”(2207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浩喇图吉卫。永乐十五年(1417)设立。清代有浩喇图吉山,在墨尔根(今黑龙江省嫩江市)东南200里。今有人考证在今黑龙江省讷河县境内。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侵略新疆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51年8月6日(清咸丰元年七月初十),清朝伊犁将军奕山与俄国代表科瓦列夫斯基在惠远城(今霍城县东)签订。章程共17款,主要内容:1.允许俄国在伊犁
见“称海宣慰司”(1882页)。
1040—1096宋代唃厮啰政权第三代继嗣者。又作阿令骨、阿骨,清代译作鄂特凌古。生于于阗(今新疆和田)。少从母掌牟瞎逋至青唐(今青海西宁)。因其母事董毡,故为养子。早年随侍董毡左右,勇敢善战,屡立战
吐蕃赞普。798—815年在位。※赤松德赞之第四子。因年幼执政,大臣疑其是否有能力执政,遂议定先令其试行,故又称“赛纳莱青云”(意为“试行善颈王”)。其兄牟尼赞普执政后期,吐蕃佛寺供养大减,寺院受毁。
僜语音译,意为“同姓公有地”。解放前西藏察隅地区僜人所保留的氏族土地公有制的残余形态。同一姓氏的人们在村周围公有的荒地、山林和猎场,归本姓成员自由使用,住在外村的同姓人仍享有使用本地同姓人公有地的权力
通古斯语音译,意为“住在原地不动”或“在河边住下的人”。旧时鄂伦春人与从事狩猎的鄂温克人对对方的一种称呼,皆不用作自称。鄂伦春人均自称鄂伦春,而称居住额尔古纳河旁使用驯鹿的鄂温克人为特格;使用驯鹿的鄂
见“大司农司”(92页)。
清朝蒙古王公。翁牛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铁木哥赤斤后裔,郡王毕里衮达赉次子。初名班第,后赐今名。康熙三十三年(1694),袭札萨克多罗杜棱郡王。三十九年(1700),以所部马乏,清
约1270—1350元曲家、诗人、书法家。回回人。原名薛超吾,或作薛超吾儿、薛遮吾尔。字昂夫。出生于官宦之家。先世由西域东迁,落籍怀孟(今河南沁阳县),后宦迁龙兴路(今江西南昌市)。幼喜文学,曾师事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