窟突始部
粟末靺鞨诸部之一。见“厥稽部”(2192页)。
粟末靺鞨诸部之一。见“厥稽部”(2192页)。
1904年英军上校荣赫鹏强迫噶尔丹寺长罗生戛尔曾等签订非法的《拉萨条约》,遭到全国各族人民的坚决反对,清政府不予批准,为挽回主权,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派外务部右侍郎唐绍仪等赴印度加尔各答,与英专
见“额济纳土尔扈特部”(2537页)。
见“完颜宗弼”(1158页)。
官名。吏目为明代知州、安抚使、招讨使、长官等的属官,秩正九品或从九品,或无品级。掌收发上下移文或司奸盗、察狱囚及官署事务。少数民族地区土司亦设此官,以当地头领为之,助主官处理土司事务。亦有降职土官授此
※契丹部族名。“稍瓦”,契丹语,意“鹰坊”。初,取部分皇族宫帐奴隶置稍瓦※石烈(县,一说乡),居辽水东,专事罗捕飞禽,以供皇族享用。后户口蕃息,辽圣宗时(982—1031)释免奴隶,置部,为圣宗34部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武川县县长阎毅先及文焕勋修撰。1940年铅印,一册,128页。内容分14项:沿革、位置、地势、要隘、社会概况、户口、土地、行政、交通、实业、教育、财务、治安,每项下分小目,无人
507—584西魏、北周、隋大臣。字光成。一说为鲜卑纥豆陵氏(后改为窦氏)。一说本为扶风平陵人。其10世祖窦统避难亡奔匈奴,遂为部落大人。拓跋鲜卑南徙,因家于代(治今河北蔚县西南),赐姓纥豆陵氏。有谋
清代地区名。指新疆维吾尔族聚居区。清朝称维吾尔人为“缠回”,故名。嘉庆九年(1804)所刊《回疆通志》,即为这一地区的方志。其中包括喀什噶尔(今喀什)、英吉沙尔、叶尔羌(今莎车)、和阗(今和田)、乌什
骆越人首领。参见“骆越”(1782页)。
明清时期对居住苗疆近府县地区社会发展较先进的苗民的泛称。熟苗系与生苗相对而言。分布在湘西和黔东南等地,与生苗相比,熟苗输租服役,皆为朝廷编户,并与汉族交往密切,略通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