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剌
见“耶律”(1300页)。
见“耶律”(1300页)。
明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宣慰使司※刀更孟长子。父为民众缢死后,其位为弟刀双孟继承,旋为刀典所篡。永乐十五年(1417),请袭宣慰使,以弟刀双孟为同知,获准。十九年(
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龙许保”(496页)。
①(?—1752)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台吉。绰罗斯氏。清札萨克亲王※车凌乌巴什兄,辉特台吉阿睦尔撒纳岳父。初隶准噶尔,统领一昂吉。乾隆十五年(1750),因准噶尔部内争中支持喇嘛达尔扎,为达瓦齐、阿睦
佤语音译,意为“管寨子的人”。参见“扩”(753页)。
藏语又称红布,意为“管家”。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一人被封为此
1259—1314元代吐蕃高僧。一名观照。积宁(约在今青海省阿尼玛卿山地区)人。为当地世家,兄弟四人行四。自幼从帝师八思巴剃度出家,曾从高僧剌温卜、著粟赤修习密乘佛法,尽得其要。善吐蕃文字,于八思巴为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3年4月4日(清光绪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清朝塔尔巴哈台总理营务处掌关防章京办理通商主事衔刘宽和俄国驻塔尔巴哈台领事巴拉喀什在塔尔巴哈台签订。条约共七款,主要内容
藏语音译,意为“藏军司令部”。原西藏地方政府直属藏军最高指挥机关。直接管辖各兵营。设三品僧俗官员各一人主管,下设四至五品官员协理。僧官必由三大寺上层喇嘛札萨充任;俗官出自贵族子弟或由噶伦兼任。
见“信牌”(1687页)。
元代管理陇西、四川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元军取陇西、四川各地,置僧官以总摄当地佛教事务,隶总制院或宣政院。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