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擅入四川藏地章程
清朝禁止官兵等私入藏族地区的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四川总督策楞、提督岳钟琪以四川三面环藏区,每有胥役、兵目、通事擅入其地滋事,奉旨议具以下规定颁行。各土司承袭查取宗图册结,催纳“夷”赋,须由各该管衙门按路定限,其兵役事呈报总督、提督候批,禁迟违需索及多人前往;土司有争控事件必须差遣者,亦应详候总督、提督等遴委专人酌办,不得径行批差,如仍有滋扰情事,兵丁重究,官即指参。
清朝禁止官兵等私入藏族地区的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四川总督策楞、提督岳钟琪以四川三面环藏区,每有胥役、兵目、通事擅入其地滋事,奉旨议具以下规定颁行。各土司承袭查取宗图册结,催纳“夷”赋,须由各该管衙门按路定限,其兵役事呈报总督、提督候批,禁迟违需索及多人前往;土司有争控事件必须差遣者,亦应详候总督、提督等遴委专人酌办,不得径行批差,如仍有滋扰情事,兵丁重究,官即指参。
亦作赛斐。满语音译,汉称木匙或木匕。东北满族及其他民族所普遍使用的一种食具。《三朝北盟会编》卷4有金代女真人使用此食具的记载。长约4寸,上锐下丰,削木而成,燎以火,曲其柄,佩于带上,用以代箸。
北魏太平真君年间爆发的反魏斗争。太平真君七年(446),秦、益二州汉、氐、羌、匈奴等族人民为反对北魏暴政,在金城边冏、天水梁会率领下,聚集万余户于上邽(治今甘肃天水)东城、南城举兵反魏,攻逼二州刺史封
见“阿城”(1194页)。
丁零之一部。三国时,丁零除一部分西迁和南移外,在北海(今贝加尔湖)以南、匈奴以北,仍有丁零居住,史称为北丁零,而称康居以北丁零为西丁零。参见“丁零”(13页)。
西域古河名。见《元史·耶律希亮传》。清《西域图志》作玛纳斯郭勒,《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作玛纳斯河,《水道提纲》作马那思河。准噶尔语音译,“玛纳”意为“巡逻”,“斯”意为“人”。以“滨河有巡逻者”得名。
南诏与吐蕃战争。南诏王阁罗凤于唐天宝十一年(752)臣附于吐蕃。异牟寻时,因苦于吐蕃重税苛赋,夺其险地立城堡,又岁征兵以助镇防及所谓“三忍、四难忍”,谋击吐蕃。贞元十年(794),与唐使崔佐时盟于点苍
指古代诸侯、属国和周边各少数民族首领在中央王朝重大庆典,亲自或遣使朝觐庆贺。其事史不绝书。《史记·周本纪》:“成王既伐东夷,息慎来贺,王赐荣伯,作贿,息慎之命。”《旧唐书·奚国传》:“其每岁朝贺,常各
见“巴拉人”(410页)。
别作垧、日。北方方言。耕地面积的单位名。《柳边纪略》载:一“晌者,尽一日所种之谓也”。《黑龙江外记》载:“关外田土以晌计,一晌,六亩余,黑龙江亦然。”但各地耕作、播种的方式不尽相同,有的地方一个人在一
清代学者。字西斋。江苏青浦人。生于清嘉庆、道光之际(1796—1850),渊源家学,好为古文,中年后尤殚心史学,积十数年之功撰※《西夏书事》42卷。另撰著有《廿二史金石考异》、《明史纪事本末》、《补历